2021 年國家自主貢獻和可再生能源目標
我們是否走在通往氣候安全未來的正確道路上?
根據《巴黎協定》和 COP26,各國加強了國家自主貢獻 (NDC),并宣布了雄心勃勃的緩解承諾,例如凈零。盡管對溫室氣體排放和全球氣溫上升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但我們仍然需要讓世界走上氣候安全的道路。
政府、金融機構和私營部門實體必須擴大與氣候威脅規模相稱的雄心,然后是真正的、短期的、加速的實施:這是在 COP26 上制定的格拉斯哥氣候公約的一個關鍵特征。
本報告根據未來的挑戰評估當前的氣候承諾,并探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變革機遇,可作為實現所需減排以及多個可持續發展目標 (SDG) 的重要工具。
在調查結果中:
- 迄今為止,已有 193 個國家批準了《巴黎協定》(高于 2020 年的 190 個),194 個締約方現已提交了 NDC。
- 與新的和更新的 NDC 一起,當前和宣布的凈零承諾預計將在 2030 年之前進一步減少排放,有可能將升溫限制在 2.1°C,避免在最初的 NDC 下超過 2.8C 的更具災難性的上升。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182 個締約方將可再生能源部分納入其國家自主貢獻,其中只有 144 個有量化目標。在這些目標中,109 個關注電力,30 個明確提及供暖和制冷或運輸。只有 13 個締約方承諾在其整體能源組合中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
- G20 成員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75%;19 個提交了新的或更新的 NDC,其中只有 11 個提交了承諾比之前的 NDC 更強的 NDC。
- 自 2020 年 9 月以來,約有 32 個最不發達國家和 27 個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共 55 個締約方)提交了新的、更新的或第二個國家自主貢獻,其中超過 35 個締約方提交了更有力的承諾。大約 44 個締約方包括可再生能源目標。
- 在 178 個國家,國家自主貢獻中的可再生能源目標與國家法律和官方戰略和計劃中的目標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