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標準專項資金資助計劃的通知》
深圳市團體標準制定項目
廣州市
《廣州市質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主導國際標準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25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以外的其他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 不超過15萬元;主導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地方技術規范)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10萬元。
珠海市
《珠海市質監局關于2018年度珠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1.每主導制修訂一項國際標準,給予 30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10 萬元以內的資助。
2.每主導制修訂一項國家標準,給予 15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8 萬元以內的資助。
3.每主導制修訂一項行業標準,給予 10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5 萬元以內的資助。
東莞市
《關于預受理2017年東莞市標準化戰略項目資助申請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聯盟標準,獎勵5萬元。
2.每主導制定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獎勵1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5萬元。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獎勵3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10萬元。
4.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獎勵5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15萬元。
5.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獎勵10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20萬元。
佛山市
《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度市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獎勵不超過5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30萬元。
2.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獎勵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15萬元。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獎勵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10萬元。
5.每主導制定一項地方標準,獎勵不超過5萬元。
清遠市
《清遠市質監局關于征求《清遠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每主導制定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
2.每主導制定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3.每主導制定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2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萬元。
4.每主導制定1項地方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6萬元。
5.每主導制定1項清遠市農業地方標準,且沒有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6.每主導制定1項聯盟(團體)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江門市
《關于印發江門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3.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
河源市
《河源市質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河源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并發布的,給予不超過 20萬元的資助;協勁制定的,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資助。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并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資助;協助制足的,給予不超過 5 萬元的資助。
惠州市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的通知》
陽江市
《2017年度陽江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并確認發布的,給予2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云浮市
《云浮市質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2、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
3、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4、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地方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
5、在專業鎮及產業集群中,每主導制定一項企業聯盟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
肇慶市
《肇慶市出臺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的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修訂的不超過20萬元。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的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協助制修訂的不超過6萬元。主導制修訂行業標準的,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6萬元,協助制修訂的不超過4萬元。主導制修訂地方標準的,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協助制修訂的不超過3萬。
中山市
《中山市質監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給予5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20萬元以內的資助。
2.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給予3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15萬元以內的資助。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給予2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4.每主導制定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5.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市級地方標準,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6.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產業集群聯盟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7.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團體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8.每制定一項企業先進技術標準,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福州市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福州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助經費的通知》
廈門市
《2018年廈門市標準化工作專項經費申報指南》
1、對國際標準研制中的主要起草單位,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參與標準起草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研制中的主要起草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參與標準起草的,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漳州市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8年度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
1.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對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
4.對制定、修訂地方技術規范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2名),每完成一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6萬元。
泉州市
《泉州市質監局轉發省質監局關于申報2018年度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
1.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補助。
2.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家標準,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金補助。
3.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行業標準,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8萬元的資金補助。
4.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福建省地方標準,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資金補助。
龍巖市
《龍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轉發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8年度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
1.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補助;
2.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家標準,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金補助;
3.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行業標準,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8萬元的資金補助;
4.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福建省地方標準,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資金補助;
南平市
1.對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每項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每項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承擔福建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每項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2.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對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
4.對制定、修訂地方技術規范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2名),每完成一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6萬元。
寧德市
《寧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和推薦2018年福建省標準貢獻獎備選項目的通知》
福建省標準貢獻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授獎項目不超過30項,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獎金數額按獲獎等級分別為: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
三明市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8年度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的通知》
1.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對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
4.對制定、修訂地方技術規范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2名),每完成一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6萬元。
莆田市
《莆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7年度莆田市標準化工作項目專項資助經費的通知》
1.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對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排名第1位按全額補助,排名第2位按70%補助、排名第3位按50%補助)。
4.對制定、修訂地方技術規范的主要起草單位(指排名前2名),每完成一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6萬元。
北海市
《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申報2018年標準化資助獎勵的通知》
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廣西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的,分別給予不高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廣西地方標準修訂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類標準制定獎勵標準的50%執行。
濟南市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
青島市
《關于印發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主導、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制定的,分別給予不高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助獎勵;主持國際、國家、行業、山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類標準制定資助獎勵標準的50%執行。
(二)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以及參與山東省制造業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參與的程度確定資助獎勵額度,分別為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資助獎勵標準的10-30%。
濰坊市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濰坊市標準創新應用獎勵辦法的通知》
(二) 標準應用獎: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獎勵100萬元,二等獎獎勵50萬元,三等獎獎勵30萬元;考核評估合格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煙臺市
《煙臺市標準化工作資助辦法》
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和市地方標準制修訂的,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10 萬、5 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的,按照參與標準制修訂程度確定資助額度,不超過主持制修訂同級標準資助額度的 50%。
威海市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威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決定》
(一)對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不高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 對主持制定聯盟標準的單位,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臨沂市
《臨沂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獎勵辦法》
1.特等獎,獎勵 50 萬元:
(1)主持國際標準制定。
(2)新承擔國際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2.一等獎,獎勵 30 萬元:
3.二等獎,獎勵 20 萬元:
(2)新承擔國家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秘書處工作。
4.三等獎,獎勵 10 萬元:
(2)新承擔省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3)完成國家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
5.優秀獎,獎勵 5 萬元:
(1)主持地方標準修訂。
(2)新承擔省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秘書處工作。
(3)完成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
6.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項目下調兩個獎勵等次,最低為優秀獎。獎勵資金按照主持同類項目額度的 30%-50%執行。
7.參與標準制定或修訂的單位是指在標準文本中載明的前五名的標準起草單位。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標準項目,由各參與單位分別申報,排序最前的單位按以上規定的等次獎勵,排序靠后的單位按降低一個等次獎勵,最低不低于 5 萬元。第十五條 以上獎勵資金,獎勵給企業的,按照現行財政收入分享比例由市與區縣分級承擔。獎勵給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市級單位由市財政負擔,區縣級單位由所在區縣財政負擔。
日照市
關于印發《日照市品牌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東營市
《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
聊城市
《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 地方標準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50萬元、8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主持修訂標準的,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數額的50%給予獎勵;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獎勵數額的20給予獎勵。對承擔山東省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棗莊市
《棗莊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
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單位,獎勵額度分別不高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參與制定國際、國家準、行業準、省地方標準、山東省制造業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的單位,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主持或參與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淄博市
關于對《淄博市標準化資助激勵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主持、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不高于60萬元、30萬元;主持、參與國際標準修訂不高于30萬元、10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不高于40萬元、20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省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的不高于10萬元。
濟寧市
《濟寧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承擔國際標準化專項技術委員會分委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分別一次性資助50萬,30萬,20萬。
泰安市
《關于申報2017年度標準化獎勵項目的通知》
1.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成員單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獎勵50萬元。
2.主持國際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100萬元。
3.主持國家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30萬元。
4.主持行業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20萬元。
5.主持地方標準制定的企業,資助獎勵不高于10萬元。
以上資助獎勵資金,四區及市屬開發區企業的資助獎勵資金市財政補助40%;其他縣市企業的資助獎勵資金由企業所在縣市財政全部承擔。
濱州市
《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的意見》
對主持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依據發布的正式標準文本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費用補貼;對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省地方標準的單位,按參與程度給予費用補貼,補貼數額為主持制修訂相應標準等70%和50%。
杭州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鼓勵研制與采用先進技術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
1.主導制定完成國際、國家、行業(團體)、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資助;參與完成國際標準制定的單位,每項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牽頭開展國家、省、市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助。上述同一項目不重復資助,下級標準上升為更高級別標準的,可以申請差額補貼;屬于“一號工程”范疇的項目,按上述標準的1.5倍予以資助。
2.牽頭制定先進技術標準進行關鍵技術項目攻關的單位,每項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3.對主導修訂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單位,按主導制定額度的50%予以資助。
寧波市
《寧波市工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團體)標準、省和市地方標準(規范)的補助,分別不高于50萬元、5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主持制定的國家標準項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補助不高于30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的,補助不高于20萬元;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補助不高于10萬元。主持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團體)標準、省和市地方標準(規范)的,分別給予25萬元、2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補助;參與國家標準修訂的,補助不高于5萬元。對同一單位同一年度制(修)訂同一級別標準數量超過2項的,超過部分每項按該級別標準的50%補助。同一單位同一年度制修訂不同級別多項標準的,總的補助額度不高于70萬元。
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內容請查看相關文件,咨詢相關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