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需要擴展到各個領域。
可再生能源的總份額必須從 2015 年的占一次能源 供應總量(TPES)的約 15% 上升至 2050 年的約 2/3。為實現氣候目標,到 2050 年,全球經濟的能源強度需下降約 2/3,這將使該年度的一次能源供應總量減少至略低于 2015 年的水平。盡管存在顯著的人口和經濟增長,但可以通過大幅提高能源效率來實現這一目標。
到 2050 年,所有國家都可以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其總能源使用中所占的比例。
REmap 是由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編制的全球路線圖,提出可再生能源可以占到許多國家最終總能 耗(TFEC)的 60% 或更多。例如,中國可以將可再生能源占其能源消耗的比例從 2015 年的 7%提高到 2050 年的 67%。在歐盟(EU),這一比例可以從 2015 年的 17% 左右提高到 2050 年的70% 以上。印度和美國可能會提高到 2/3 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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