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要求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加強高效電能取暖設備技術創新,區城管委、區農委等部門加快推進“煤改電”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滿足采暖領域電能替代需求。
附:《計劃》原文
大興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京興政發〔2019〕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京發〔2018〕1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政發〔2018〕22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細顆粒物(PM2.5)治理為重點,以精治為手段、共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聚焦柴油貨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重點防治領域,優化調整運輸結構、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重大節日和重污染期間空氣質量保障,著力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全面推動綠色發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區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在"十三五"規劃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市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全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目標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各鎮(街道)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目標原則上達到55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調整運輸結構,推進移動源低排放
通過采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大力推進車輛電動化、加快淘汰老舊車、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等措施,減少交通領域污染物排放。
(三)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區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牽頭,充分利用現有鐵路貨場,提高物流園區、產業園區貨物以及建材、汽車、石化產品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重,建設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區住建委牽頭,推進實現砂石鐵路運輸。區經信委牽頭,推進具備條件的汽車生產廠區利用現有鐵路運輸汽車。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到2020年,全區貨物到發鐵路運輸的比重達到市級要求水平。
(四)大力推進車輛電動化。區交通運輸、城市管理、郵政管理、商務等部門牽頭,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基本采用電動車,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采用新能源等車型。到2020年,郵政、城市快遞、輕型環衛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區商務委督促物流企業辦理輕型物流配送車輛(4.5噸以下)通行證,辦理輕型物流配送車輛(4.5噸以下)通行證的車輛基本為電動車。
區機場辦配合市級部門做好"綠色機場"建設。到2020年,協助市機場辦、北京新機場建設指揮部、入駐北京新機場的各航空公司、各駐場保障單位做好新能源車輛和機械設備的采購工作,保障除因安全因素和特殊設備外,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使用的運營保障車輛和地面支持設備基本為新能源類型。在航班保障作業期間,停機位主要采用地面電源供電。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區城管委牽頭,落實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公交、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和城市公用充電設施建設,并在具備條件的物流園、產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旅游景點、貨運樞紐、郵政快遞分撥處理中心和規模較大的郵政快遞營業投遞網點等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形成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其中,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重點區域實現充電設施平均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
(五)加大高排放車嚴管嚴查力度。落實低排放區由六環路內擴展到全區的政策。區公安交通支隊加大對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的查處力度。落實市級老舊車輛淘汰鼓勵政策和促進綠色貨運發展的實施方案,區交通局、區城管委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公交、環衛車輛。2019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基本淘汰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
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按照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公安交通管理、環保部門做好路檢路查,每年在進京路口和區內主要道路完成市級任務要求的重型柴油車檢查量。對于排放超標的外埠車輛,不予辦理進京證。對于排放超標的本市車輛上路行駛的,加大處罰力度,對全區域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進行檢測。
強化車輛全流程監管及查處。針對轄區內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旅游景區、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集中停放區域,開展入戶執法檢查,嚴查排放超標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出租車、租賃車、駕校車等車輛的抽查和定期檢測,除檢查車輛排放是否超標外,重點檢查凈化裝置是否拆除、車載診斷系統(OBD)是否正常工作。
(六)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組織開展全區范圍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備案、環保標識發放、執法檢測等工作并嚴格對全區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
強化行業管控。自2019年起,區住建、交通、城市管理、園林綠化、水務、農業、質監等部門嚴格落實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制度,并牽頭推進本行業本領域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工作,鼓勵使用電動或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完善施工招標文件和承發包制式合同,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水務、園林綠化等工程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作為招投標文件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并監督落實。自2020年起,禁止使用無環保標識、未通過備案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組織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屬地備案并接受排放執法檢測。
(七)嚴格執行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自2020年1月起,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
(八)嚴格油品質量監管。區工商、質監等部門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九)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數據監控系統和定期排放檢驗機構機動車排放檢測數據監控系統。按照市級要求基本建成市、區兩級聯網的機動車遙感監測數據監控系統,實現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
三、堅持標本兼治,推進揚塵污染精細化管控
健全統分結合、行業監管、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揚塵管控責任體系,以工地揚塵、道路揚塵、裸露地面揚塵為重點,以標準規范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抓手,以監測評價考核為手段,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潔的區域環境。
(十)健全完善揚塵監管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執法監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督察檢查、處罰等機制。按市級要求完成粗顆粒物監測點位基礎設施建設,將市生態環境局對各屬地的粗顆粒物監測反饋評價結果,納入對各屬地的生態環境保護考核體系。區住建委負責牽頭制訂和完善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范。區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業本領域工地。區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執法檢查。各屬地負責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工作。
(十一)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全面推進綠色施工,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和"門前三包"的揚塵防治要求。各屬地派專人巡查,監督工地出入口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沖洗保潔情況并督促問題整改。鼓勵工地聘用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施工揚塵治理。
嚴格落實揚塵控制規范。認真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排放標準和綠色施工管理規程,進一步強化涉及交通、水務、園林綠化、架空線入地等工程揚塵治理要求,增加和細化高圍擋、密閉化、噴淋、噴霧、抑塵劑、洗輪機等應用要求。明確拆除違法建筑等過程中涉及拆除、粉碎、運輸、后處置等全流程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明確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關實時監測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區住建委牽頭,穩步推進發展裝配式建筑,區交指辦協調軌道交通施工工地實現暗挖豎井全密閉化作業并配備高效除塵設備,洞內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用清潔能源,明挖基坑設置噴淋降塵設備,現場使用預拌噴射混凝土料。到2020年,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全區推廣拆遷、拆違、施工建設、裝修等項目高圍擋封閉化作業方式,有條件的實施全密閉化作業。
完善揚塵在線監測系統。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做好擴大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范圍,規模以上的水務、交通、園林綠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各類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廠、建筑垃圾渣土消納場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區城管執法部門依托區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行業主管部門在線監測聯網平臺加強揚塵問題執法檢查和督導工作。
加強揚塵違法行為閉環管理。區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建立健全行業揚塵監管體系,區城管執法局圍繞揚塵執法檢查量、違法查處率等指標體系加強監管,每周對各屬地執法檢查等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區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加強現場執法檢查,對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在24小時內現場核驗,依法處罰。區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將通過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等發現的揚塵污染行為線索移送至區城管執法部門和屬地政府。區城管執法部門要在接收后24小時內現場核驗,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并于一周內將查處結果反饋至行業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內,對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2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施工單位,區城管執法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對被處罰3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暫停其在本區投標資格半年。對被處罰4次及以上、惡意制造揚塵污染、拒不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十二)提高道路保潔水平。按照"城鄉統籌、深度保潔"的原則,區城管委依據市級新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制訂、實施嚴于市級標準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對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郊區公路,按等級,分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確機械清掃保潔、人工輔助清掃的責任主體和清掃標準、作業頻次。同時,加大清掃保潔資金投入,落實環衛勞動定額和預算定額,建立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道路清掃保潔體系。區公路分局嚴格執行北京市新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對管轄的高速公路、國道等道路按等級,分主路、輔路進行清掃保潔作業,落實勞動定額和預算定額。自2019年1月起,實現各級各類道路的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清掃保潔"全覆蓋"。到2020年,城市道路"沖、掃、洗、收"新工藝作業率達到市級要求。區農委牽頭,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為牽引,將農村各類道路保潔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內容。
開展道路潔凈度檢測評定。區城管委牽頭,根據道路潔凈度檢測評定結果和主要道路揚塵狀況,明確道路清掃責任主體,建立相應的通報、整改、提升等工作機制并定期調度,組織道路揚塵排名落后的責任主體及時整改。
(十三)整治面源揚塵。按照"標本兼治、動態治理"的原則,區城管委牽頭,組織對全區裸地全面排查,建立臺賬并動態更新。按照宜林則林、宜綠則綠、宜覆則覆的原則,采取綠化、生物覆蓋、硬化等措施,分類施策,動態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現有砂石料場、砂石坑的整治,嚴防新增。推廣保護性耕作,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
(十四)聯合整治渣土車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端嚴懲。區城管委牽頭,根據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監控和密閉技術要求,依據衛星定位裝置、尾氣排放在線監控等內容,提高建筑垃圾運輸車監管水平。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定期督導檢查,完善多部門溯源聯懲機制。對不符合要求、出現遺撒的車輛,移送區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促進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加強對渣土運輸企業車輛辦理渣土運輸準運證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對不具備經營許可的運輸企業、不符合本市標準的運輸車輛,不予核發運輸車輛準運證。區住建部門在辦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時,要核查建設單位提供的運輸企業經營許可、運輸車輛準運證、工程項目消納證等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發放《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督促施工單位"進門查證、出門查車",確保渣土運輸車輛"三不進兩不出"(不達標禁止進入、無準運證禁止進入、密閉裝置損壞禁止進入;車廂未密閉禁止駛出、車身不潔禁止駛出)。區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等措施,嚴肅查處營運性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
四、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工業綠色生產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抓手推動區域協同發展,以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牽引,加快推進減量發展、綠色發展,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十五)深入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區發改、經信等部門嚴格執行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行業強化資源、環境、技術條件等約束,新建項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實行減量替代。推進生物醫藥基地等生態園區建設工作,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化發展和提質增效。加快節能環保升級改造,開展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建設。
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區發改、經信、環保等部門配合市級部門發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在揮發性有機物、揚塵、餐飲油煙等治理領域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的征集和申報工作。
(十六)調整退出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區經信委、區環保局等部門強化目錄管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實施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的退出機制,持續推進污染物排放較大、能耗較高、工藝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退出。到2020年底前,按市級要求再退出一批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
繼續加大"散亂污"企業動態清理力度。區環保局、區經信委牽頭,開展新一輪"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通過"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組織各鎮(街道)、村(社區)完成新一輪拉網式排查"散亂污"企業,并實施臺賬管理。區環保、經信等相關部門依法采取關停取締、升級入駐工業園區等措施,完成對在冊"散亂污"企業的分類整治。各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日常巡查,區城市管理、水務、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用電用水量監控和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十七)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按照2018-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標準體系,各相關執法部門對石化、汽車制造、印刷、家具、機械、電子等重點行業,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改造,配備高效溶劑回收和廢氣深度治理系統,強化處理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監管,從嚴查處超標排污行為,促進企業達標排放。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理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加強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區住建部門牽頭完成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和密閉化升級改造。各相關單位負責,基本完成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狀物料的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十八)完善管理機制促進工業源全面達標排放。嚴格落實國家排污許可相關制度規定,分批分步核發排污許可證,明確對排污單位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污染治理設施、總量控制、錯峰生產等要求。完成陶瓷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實現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全覆蓋"。
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根據清潔生產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超過25噸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五、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清潔消費
統籌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城鄉一體、區域協同的現代能源體系。到2020年,優質能源比重顯著提高。
(十九)構建綠色能源體系。在保障供電、供熱網絡安全運行的前提下,依托智能化技術,加強外部電力調入,提高外輸電比例。充分開發本地新能源資源。推進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加大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重點區域的應用。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
(二十)繼續鞏固"無煤化"治理成果。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依法取消散煤銷售點。建立健全清潔取暖設備的運維服務機制,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嚴格落實"四禁"(禁存、禁售、禁燒、禁運)要求,嚴防散煤復燒反彈。
(二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市發改、住建、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修訂完善后的能耗限額標準體系和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快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區住建委、區城管委、區農委等部門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嚴格落實農村公共建筑抗震節能改造標準和范圍。
(二十二)加快推進能源清潔化基礎設施建設。區城管委、區農委等部門加快推進"煤改電"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滿足采暖領域電能替代需求,相關電力企業不斷加強電力設施建設和保障能力。
六、加強面源治理,推進生活和農業污染減量排放
以建筑裝飾、餐飲、汽修等行業為重點,加強生活領域污染治理。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完善與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結構,逐步推進農業生產生態化。
(二十三)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建筑類涂料和消費品使用。按照"源頭管控、溯源追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本市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區工商分局組織加強流通領域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檢測,每月對生產企業、超市、建材市場進行抽檢抽查,曝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銷售場所。區質監局協助市級部門每月對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生產企業進行抽檢抽查,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生產不合格建筑涂料和膠粘濟的違法行為。區住建、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在全區房屋建設和維修、市政道路橋梁建設和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各類工程中,將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的有關要求作為招標文件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同時,率先在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會化監測機構進行抽檢、檢查,鼓勵社會投資的建設工程主動委托社會化監測機構進行抽檢,確保使用達標產品。區住建委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抽檢發現不達標產品的生產企業名單反饋至質監、工商部門。區質監、工商部門定期向社會公開曝光,對出現2個以上批次產品抽檢超標的,依法追溯生產企業責任。通過標準引導、產品準入、政策支持、宣傳教育等措施,鼓勵市民購買、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產品。
(二十四)開展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按照"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區交通局牽頭,對汽修行業進行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全市汽修企業從事噴漆工藝的準入門檻,促進汽修行業提質升級。逐步取消新城地區、重點區域汽修企業噴漆工序,鼓勵在六環路外建立集中化鈑噴中心,集中高效處理。2020年底前,完成一、二、三類汽修企業噴漆污染標準化治理改造。區環保局組織開展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與裝備的篩選評估。每年對汽修企業執法檢查不低于市級要求家次,定期對執法檢查率、違法查處率進行排名、通報。
(二十五)大力整治餐飲油煙。多措并舉,開展"三個一批"綜合治理工作。"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清理一批,工商、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加大對"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企業、露天燒烤的查處力度。守法經營提升一批,區環保、公安、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管、工商、消防等部門開展貫穿全年的餐飲企業聯合執法行動,全年檢查市級要求家次以上餐飲企業。以人口密集區、關鍵業態、群眾反復投訴對象為重點,以查促改、以罰促治,督促餐飲企業實施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達到市級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問題突出餐飲企業整治一批,對超標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治等措施。
完善管理協作機制。建立部門協調、信息對接工作機制,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健全全區餐飲企業臺賬,定期提供給區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餐飲大氣污染物排放納入餐飲業量化評級管理體系,區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的餐飲企業通報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量化分級規定對相關企業實施降級處理。落實高效油煙凈化設備推廣使用鼓勵政策,推進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培育餐飲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推動餐飲企業達標排放。
(二十六)進一步降低燃氣采暖熱水爐氮氧化物排放。區住建委牽頭,落實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新、改、擴建工程禁止使用能效標識2級及以下的燃氣采暖熱水爐,氮氧化物排放達到燃氣采暖熱水爐國家標準規定的5級要求。
(二十七)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控制農業源氨排放。區農委牽頭,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深入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實施有機肥代替化肥行動。優化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鼓勵禁限養區內規模以下經營性畜禽養殖自愿有序退出。強化畜禽養殖業氨排放綜合管控,推廣低蛋白飼料,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規范畜禽糞尿貯存管理,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積極落實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產生的大氣污染物實施治理。
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區農委牽頭,根據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原則,加快推進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區城管執法、農業、園林綠化、環保等部門全面加強農作物秸稈、枯草樹葉、垃圾等禁燒管控,強化各屬地禁燒主體責任,加強網格化監管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
七、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加強空氣重污染應對
聚焦秋冬季,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加強空氣重污染應對,推動轄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二十八)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區環保局牽頭,制定《大興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措施任務表》。區環保、經信、交通、住建、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及各屬地,以減少空氣重污染天數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措施。區經信委牽頭,區環保局等部門參與,加強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相關行業企業,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完成新一輪轄區"散亂污"企業、燃煤茶浴爐、工業爐窯等拉網式排查、清理整治。秋冬季期間,各屬地要全面巡查,充分發揮"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作用,強化執法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十九)應對空氣重污染。各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企業適時修訂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配合市級部門逐步建立同氣象條件、環境容量變化相適應的市、區、鎮(街道)和企業的"3+1"應急響應體系。各行業主管部門細化工業、交通運輸、建設施工等領域的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對建材、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對工業企業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并動態更新,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量化細化應急減排比例。空氣重污染期間,加強督查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切實發揮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強化各屬地應急措施落實。要健全完善屬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細化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確保應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全面排查、建立臺賬,按照不低于減排比例要求的原則,建立屬地停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并動態更新。預警期間,及時響應、全面巡查、專人盯守,確保職責落實到位。
(三十)繼續深化區域協作。協助推動周邊地區聯防聯控、聯合執法,聯合檢查機動車尾氣和油品質量、秸稈焚燒等,重點做好區域通行車輛"超載、超標排放"等聯合整治。
八、創新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網格精細化管理
(三十一)建立"四明確三統籌"網格精細化管理機制。依托現有網格、網格巡查員,將精細化管理由重點區域向村居延伸,實現精細化與網格化有機統一。
四明確:明確監管內容,建立網格內餐飲單位、工業企業、工地、居民樓、移動污染源等14項污染源臺賬,實施動態更新機制,明確污染源分布和種類。明確監管人員,現有網格長、網格員、巡查員作為精細化監管體系責任人,實現定人、定崗管理。明確監管標準,按照精細化管理要求,將網格內管控要求標準化,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管理機制。明確監管責任,細化網格管理職責,明確網格管理人員、部門及屬地等職責任務。
三統籌:統籌資金,研究建立大氣資金"以獎促管"實施辦法,推進精細化措施落實。統籌力量,將專職與兼職相整合,屬地人員與部門人員相統籌,實現資源最大化。統籌考核,由多部門各自考核向綜合考核轉變,區大氣辦建立統一考核標準,組織區級部門進行綜合考核,進一步降低屬地多頭考核負擔。
九、齊抓共管,健全社會共治體系
(三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打贏藍天保衛戰更是重中之重。各屬地、各部門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各項重大政策措施。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屬地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決策部署,加強對重大部署、突出問題、重點工作的調度,定期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分管領導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
建立區級統籌監督、屬地及行業部門具體落實、村(社區)巡查的工作機制。區級部門主要負責制定藍天保衛戰相關標準和規劃,加強業務指導、監測評價、督察督辦和考核問責。各行業部門牽頭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藍天保衛戰專項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各屬地負責制定本行政區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將各項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并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快實體化執法平臺建設,提升環保監督管理能力。村(社區)要及時發現、報告違法排污行為等問題。
(三十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級各類企業要增強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履行達標排放責任,踐行綠色生產,建立健全環保規章制度,強化全過程管理,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努力建設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情況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
(三十四)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會同區環保局、區發改委、區交通局、區科協等單位以及各屬地,積極利用環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活動契機,開展節能環保宣傳實踐活動。積極通過一報(黨報)、一臺(電視臺)、一網(政府官方網站)、兩微(微博、微信)等平臺,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態文明理念的宣傳力度。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區文明辦等單位要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納入全區義務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訓體系。區社會辦、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等單位要組織培育和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以"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為主題,組織開展環保"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北京社會志愿者公益行"等公益活動,積極傳播生態文明理念。
健全公眾參與。支持新聞媒體、環保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等有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經驗做法,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完善12345、12369、96310等投訴舉報熱線,結合新媒體應用拓寬社會公眾監督渠道,實施有獎舉報,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力量監督。
十、強化基礎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環境治理水平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著力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強化執法和督察"利刃"作用,提升綜合治理能力。
(三十五)強化綠色科技創新引領。區環保部門牽頭開展區域細顆粒物來源解析、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減排研究,建立餐飲油煙、VOC等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計劃效果評估,提高環境大數據分析應用水平,常態化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建立區域大氣預報預警系統,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強化精細化管理技術支撐。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決策支持平臺建設,推進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控制及監管技術、快速監測設備等研發。開展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監控技術研究,在餐飲、汽修等服務領域優先推廣。推進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加強高效電能取暖設備技術創新。開展"生態環保大數據系統工程"建設,為城市建設、污染治理等提供決策支持。
(三十六)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健全大氣環境綜合監測網絡體系、推進PM2.5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系統,運用多種監測技術、大數據分析手段,健全天地空一體化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體系,配合市級部門構建市、區、鎮街三級監測網絡。
提高污染源監控水平。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排查各類涉氣污染源,形成基礎數據臺賬,為科學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區環保局協助市級部門,分級分類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完善監測、技術規范。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
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區環保局協助市級部門,加強市、區兩級機動車排放管理機構能力建設,提升機動車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測等能力。加強機動車排放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重點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能力建設和相應檢測設備配備。
(三十七)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區財政局牽頭,健全完善與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相匹配的各級財政投入機制,做好打贏藍天保衛戰資金保障。區發改委、區金融辦、區國資委、區財政局等部門研究拓展投融資渠道,支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和節能改造。區環保局、區財政局嚴格落實空氣質量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效調動相關主體積極性。
完善經濟政策體系。區發改、經信、環保、農業、城市管理、財政等部門落實市級差別化電價、水價、氣價等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區商務委推動物流企業綠色發展。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推進電能替代的經濟激勵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確保應征盡征,同時積極落實好國家環保領域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完善綠色金融和采購制度。區金融辦、區環保局等部門進一步構建完善基于綠色基金、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在內的綠色金融體系,研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推動發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嚴格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
(三十八)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區環保、公安交通管理、城管執法、工商、質監等部門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機制,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專項行動、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煙氣在線監測、熱點網格、移動監測、電量監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移送拘留、關停取締等措施,嚴厲打擊各類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加強聯合執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用聯懲,對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排放等各環節開展執法,依法嚴格懲處環境違法和犯罪行為。
(三十九)嚴格環保督察考核問責。對中央環保督察、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強化督察、市級環保督察等反饋的各類問題,健全整改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確保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區級環保督查重點,督查各屬地、各有關部門落實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情況,夯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根據空氣質量形勢變化,結合突出問題,隨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查。對揚塵污染等共性突出問題和市民反復舉報的問題,健全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查等機制,推進問題解決。各屬地、相關部門通過督查機制強化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落實。
嚴格考核評價問責。完善構建"周排名、月調度"的工作機制,及時組織研究藍天保衛戰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將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獎優罰劣。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量化問責規定,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為重點,按問題累積數量逐級問責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對有關部門以及各屬地落實環保責任不到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的,按程序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