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重大的環境工程、民生工程,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確保全縣人民溫暖過冬,按照省市要求,全縣冬季實行清潔供暖,現通告如下:
一、清潔供暖范圍。在全縣范圍實行清潔供暖,清潔供暖包括城鎮居民集中供暖、電代煤供暖、潔凈型煤和優質無煙煤供暖。城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不準再使用普通煙煤供暖。
二、嚴格散煤管控。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堅決取締非法煤炭營銷場所,禁止縣域內任何企業和個人銷售普通散煤和不合格型煤,嚴格查處進入我縣境內的運輸散煤車輛,禁止流動銷售散煤,只允許銷售合格的潔凈型煤、優質無煙煤等潔凈煤。凡是違反規定的,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聯合執法,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堅決杜絕使用普通煙煤。通告發布后全縣廣大群眾不準再購買散煤,要自覺抵制使用劣質散煤,特別是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優質無煙煤等清潔煤供暖,一旦發現偷賣、偷用散煤或倒賣潔凈型煤、優質無煙煤套取資金的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對使用潔凈煤供暖給予補貼。按照省市要求,我縣將認真落實補貼政策,對使用潔凈型煤、優質無煙煤自供暖的居民實行財政補貼。居民購買潔凈型煤、優質無煙煤等潔凈煤,只需負擔500元/噸,與市場采購價的差價由縣政府補貼,每戶補貼總量不超過2噸。
特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涿鹿縣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