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發生在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的燃氣爆炸事故,是中國天然氣行業史上最慘痛的事故,但它只是城市燃氣行業安全隱患的冰山一角。
該事故的原因,既有燃氣管道老化和違規建筑的歷史舊賬,也有事故處理不當的人為因素。而這兩項因素在整個城市燃氣行業里并不罕見。
經過三十多年的快速發展,中國的燃氣管道正處于事故多發期的浴盆兩端,即老舊管道和新建管道均大量存在,這兩者發生事故的概率遠大于成熟期的管道。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統計,截至2019年年底,中國城市燃氣管道總長超過78萬公里。其中絕大多數管道使用年限在20年以內,但業界預計至少還有1萬公里的管道服役超過20年。一些年限較久的管道由于城市建設變遷,其曾經存在的安全距離、安全環境等可能都已消失,發生“6·13”事故的十堰東風中燃公司的管道就是典型。
盡管多地近年來更換了一些老舊管道,但全國目前約1.5萬公里的煤氣和液化石油氣管道里,絕大多數都已接近或超過20年的使用年限。天然氣管道里,則有近4萬公里修建于2001年之前。
同時,多地農村近兩年大力推行“氣代煤”、“燃氣下鄉”等戰略,大量新建燃氣管道暴露在地面上,這比埋在地下的燃氣管道安全風險更高,相應的安全運行規范標準仍處于摸索階段。
如今,城市燃氣企業面臨行業利潤變薄和安全壓力增大的雙重壓力。十堰“6·13”事故之后,整個城市燃氣行業都感受到安全監管在變嚴。
氣庫資訊首席信息官黃慶對《財經》記者說,燃氣企業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增加安全方面的投入是大勢所趨,否則將得不償失。
十堰事故暴露冰山一角
“6·13”事故調查報告稱,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銹蝕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火星發生爆炸。
間接原因則包括:管道周邊違規建設形成隱患、且長期未整改,以及物業管理混亂、現場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該事故被定性為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據《財經》記者了解,“6·13”事故管道使用年限已接近28年,興建于1987年,投產于1993年,歷經水煤氣、空混液化氣、天然氣三種介質。事故發生前的6月3日,相關人員對該管道進行了巡查,并未上報安全隱患。
如果事故處置得當,人員和財產損失是能降低的。《財經》記者獲悉,在爆炸發生前一個多小時,當地民眾報警稱疑似有燃氣泄漏。接到報警后,燃氣公司、物業公司以及社區相關人員均未及時采取處置措施,也未組織疏散人群。
十堰還有多處燃氣管道存在安全隱患。該市從上世紀80、90年代開始大規模興建燃氣管道,后已改造了部分管道,但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仍然大量存在。而十堰的地理環境,以及“先建東風廠、后設十堰市”的歷史也使得該地燃氣事故多發。該市規劃建筑用地面積較小,管道占壓現象較多,大量管線被違規建筑包圍,缺乏安全間距。
事故管道的運營方的控股公司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燃氣,0384.HK)認為,十堰的情況不能代表集團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該司提供給《財經》記者的資料稱,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合資成立后,中國燃氣雖控股85%,但仍保留了原燃氣公司管理層,僅派駐了財務總監和一名副總經理,這在中燃控股的附屬公司中是唯一一例,集團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文化在該合資公司沒有落地。
但有業內人士認為,類似上述事故的原因,應該從更深的層次反思。不愿具名的某頭部城燃公司安全負責人對《財經》記者說,表面看基層作業者沒有遵守規則,是直接責任人,但管理責任遠遠大于作業責任,應對企業高層管理者更多追責。
十堰的情況在全國并不是孤例,諸多老舊燃氣管道存在類似的安全隱患。十堰“6·13”事故的主因——腐蝕銹蝕是老舊燃氣管道最大的安全隱患,其具有隱蔽性、緩慢性,一旦引發事故往往是災難性的。
城市燃氣管道包括煤氣管道、中低壓天然氣管道和液化石油氣管道三類。中國城市燃氣管道最早興建于上世紀60、70年代,當時的輸送介質主要是人工煤氣。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統計年鑒,1978年,中國的煤氣管道長度為4157公里,天然氣管道僅為560公里。在那之后,煤氣管道和天然氣管道里程均快速增長;到2003年,天然氣管道長度首次超過煤氣,達到5.78萬公里。液化石油氣管道的首次興建則是在1996年。
2004年之后,全國煤氣和液化石油氣管道總長度停止增長,老舊管道逐步更新替換為天然氣管道;天然氣管道總里程以每年新增2至4萬公里的規模快速增長。到2019年年底,全國還有煤氣管道1.09萬公里,液化石油氣管道0.45公里,而天然氣管道已增長至76.8萬公里。
“使用20年以上的管道將有越來越多的安全隱患,而老舊管道的改造難度非常大。”某頭部燃氣公司安全管理人士對《財經》記者說。
老舊管道不是說肯定有危險,建設施工質量過硬、維護得當的管道使用三四十年都沒問題,但中國多數老舊管道并不滿足這兩個條件。改造需要巨額投資,往往還需協調多個部門才能完成。
中國燃氣亡羊補牢
中國燃氣在四大城燃企業里擁有燃氣管道最長。截至2020年3月21日,該司累計建成40.2萬公里燃氣管網。但該司在過去幾年里的主要任務是在拓展非燃氣的增值業務。
中國燃氣給《財經》記者的資料稱,該司近三年在安全運營上的投入分別為10.59億港元、11.77億港元、14.87億港元,占當年營收比例分別為1.8%、2.0%、2.1%,遠超法律標準水平,位于行業前列。
不過,安全運營投入數據存在多種口徑,數字高不代表安全管理水平高。多位業內人士對《財經》記者說,中國燃氣的一些基層項目公司主要精力都在提高非燃氣業務收入,對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不能把城燃項目當做一頭奶牛,不給吃草但卻拼命產奶。這很危險。”接近中國燃氣的業內人士說。
將港華燃氣(1083.HK)、華潤燃氣(1193.HK)、 新奧能源(2688.HK)和中國燃氣四大城燃公司年報相對比,中國燃氣對安全方面的描述最少,幾乎未提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舉措和建設。
其他三家公司均在年報里較為詳細地交代了安全方面的舉措。例如,港華燃氣年報稱,正在以韌性強及耐腐蝕性的鋼管和聚乙烯管替換灰口鑄鐵,截至2020年底,僅余約 30公里管道待更換。華潤燃氣的安全管理在業內受到較高認可,其年報稱,2020年本集團未發生一起安全事故。
在十堰“6·13”事故發生前,中國燃氣就曾因為安全問題被地方政府暫時取消了燃氣項目特許經營權。2020年12月21日,濟南市章丘區政府公告稱,將臨時接管濟南中燃公司的特許經營項目,委托濟南港華燃氣臨時負責該項目的運營。該區做出上述決定的主要原因是濟南中燃公司項目建設進程較慢,在安全運行方面存在極大隱患和漏洞等。
十堰“6·13”事故暴露中國燃氣的安全管理問題之后,資本市場對其信心的下滑。該事故發生后的一個多月里,中國燃氣股票價格下跌超過兩成。
8月8日,事故責任方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啟動為期一年半的老舊管網改造工程,初期投資近2億元。該司控股母公司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燃氣,0384.HK)還將支付約3200萬港元,撫恤死傷者及其家屬,以及處理善后。
以資本運營見長的中國燃氣董事局主席劉明輝對《財經》記者說,中國燃氣已將“2021財年安全管理水平進入行業前列、2022財年實現行業內安全管理水平第一”確立為重要戰略目標。
劉明輝告訴《財經》記者,公司20年以上的老舊管道將由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和檢測, 整改計劃會上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政企聯動加快整改。中國燃氣計劃未來2~3年投入9.84億元全部完成整改;對于經評估后可繼續使用的加大日常巡檢頻次,做好日常維護。
安全不能只靠燃氣公司
在沒有不利外部影響的情況下,燃氣管道使用壽命一般在30年以上。但由于中國城鎮建設日新月異,管道周邊的不利因素增多,20年以上的老舊管道就已進入事故率上升的階段。
同時,北方農村地區在近幾年大力推廣“氣代煤”工程,農村新建燃氣管道逐漸增多。今年2月21日,中央一號文件發布了“燃氣下鄉”戰略,將推廣農村微管網供氣系統,加快實施農村“瓶改管”“氣代煤”“氣代柴薪”工程。
資智通連數據公司燃氣行業分析師施寧對《財經》記者說,為了節省成本,農村新建燃氣管道大多以架空的形式暴露于地上,這比地下管道安全隱患更多。農村燃氣管道是一個新事物,安全運維標準尚未形成,如何有效監管還需探索。
要避免燃氣管道安全事故高發,一方面需要燃氣公司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另一方面還需要政府、社區以及用戶自身,均承擔責任、履行義務。
由于城市燃氣新增市場空間逐漸減小,行業內的兼并重組在增多。在此過程中,新組建的燃氣公司面臨的安全管理難度更大。
十堰“6·13”事故項目原為東風汽車廠的生產、生活用氣管道。中國燃氣方面稱,該項目公司在改制合資后仍保留了較高的自主經營度,管理制度、城市建設等多重歷史遺留問題釀成了大禍。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發布的報告認為,各燃氣公司應該吸取十堰“6·13”事故的教訓,企業并購前的盡職調查應重視安全方面的工作,尤其對原屬企業為生產、生活配套設立的應做現狀評價,對于必要的隱患整改和安全投入應予以明確。此外,在并購后應加強企業文化、管理方法流程方面的整合、融合。
從歷年全國燃氣安全事故原因來看,第三方施工、外力破壞是主要原因。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發布的《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2021年上半年綜述)顯示,2021年上半年,因第三方施工破壞導致的事故,占天然氣管網事故總數的76.8%;排名第二的事故是因車輛撞擊導致的燃氣管道泄露;管道腐蝕導致的事故總數排名第三。
在燃氣公司看來,治理管道安全隱患最大的痛點在于用戶的不配合。廣東某燃氣公司負責人對《財經》記者說,用戶對安全問題認識不足是燃氣公司在安全方面最大的痛點。比如泄漏報警器常年不檢查,燃氣灶具出問題不維修等等。雖然有政策規定用戶不整改隱患時,燃氣公司可以停止供氣,但是迫于經營壓力,不可能全部以停氣解決問題,使得隱患難治理。
一些工商業燃氣用戶過度追求低價中標也增加了安全運維的隱患。一些燃氣項目的施工和后期日常維護保養會由不同主體單位負責,部分企業則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項目施工的整體質量標準,以達到最低價中標的目的。上述負責人說,這導致項目后續運營所需的安全維護投入增高,也增加了運營的安全隱患。
業界認為,應該更清楚地劃分燃氣各相關方的職責。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天然氣事業部負責人陳新松對《財經》記者表示,國家層面的法規在燃氣項目如何解決安全隱患方面的規定很少,現實中,如何監督企業、政府,以及用戶落實各自的職責,很難操作。
陳新松舉例說,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民法典》,城鎮居民小區內的燃氣管道歸全體業主所有,但該管道的維護更新職責卻歸燃氣企業。燃氣企業對該部分管道沒有所有權,也就缺乏更新維護的積極性。如果能調整所有權的劃分,燃氣企業在財務上可以更方便地支出安全運維費用,也就會更積極地做好運維。
總體來說,管道安全的第一責任方仍然是城市燃氣公司。黃慶建議,大型城燃企業應對不同的管道設定不同的投資回報率。新投資管道和運行率較低的管線,企業應該予以一定補貼,以確保安全。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財經十一人(ID:caijingEleven),作者:徐沛宇 ,編輯: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