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家一直以來鼓勵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海鹽也在此領域積極推廣,并于2010年7月列入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目前,海鹽城市、農村地區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已經十分普遍,太陽能熱水器已成為當地居民購買熱水器的主要選擇。
雖然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已經得到當地居民的認可,但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仍然具有巨大潛力。為了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各項工作相融合,加強與可再生能源產業、住宅產業化發展的協調,努力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持續發展,海鹽此次專門出臺了《海鹽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到2012年7月底,全縣新增太陽能光熱、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要達到6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取得實質性進展,基本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配套支撐體系,全面加快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品體系建設,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成功實現轉型發展、升級發展。
根據規劃,各鎮(街道)在新市鎮、新農村建設中各完成1個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示范項目,原則上每個示范項目建筑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戶數不少于250戶);縣城投集團、縣開發區管委會和縣旅游集團各完成1個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示范項目,原則上每個示范項目建筑面積不少于10萬平方米;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2個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示范項目,每個項目建筑面積不少于10萬平方米;其他項目完成10萬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示范項目。全縣完成地源(水源)熱泵應用示范項目3個。
根據政策,海鹽將對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和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設項目、配套能力建設,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補貼。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按申報項目受益建筑面積補助,其中,群體住宅小區最高可獲一次性補助50萬元。采用地源熱泵(含水源熱泵)技術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以補助項目成本增量50%的原則,按受益建筑面積一次性補助每平方米50元。
縣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太陽能熱水器作為一款清潔、投入不大、費用不高的家用電器,值得推廣和利用。然而,目前許多太陽能熱水器安裝混亂,視覺上顯得雜亂無章,影響了小區乃至城市的形象,甚至還有市民戲言,購買高層住宅只能看到雜亂無章的太陽能屋頂。如果能夠規范太陽能安裝,建筑開發建設過程中就預留好合理的通道,并通過統一招標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無疑還會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據悉,目前海韻華庭、貝沙港灣、盛世嘉園等縣城住宅小區都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統一安裝了太陽能熱水系統,香溢大酒店這樣的熱水使用大戶也用上了太陽能供水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