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聊城城市規劃區內新建的12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并將太陽能光熱系統作為建筑設計的組成部分,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不進行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設計的,規劃部門不予審批。
據聊城市建委新型建材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根據11月初山東省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列出的時間表,全省將利用三年左右時間,使太陽能熱水器推廣應用普及率由目前城市占20%提高到40%以上,農村由目前不到5%提高到1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按照太陽能光熱與建筑一體化的原則,從規劃、設計、建造、驗收等各個環節,將太陽能光熱系統作為建筑的組成部分,與建筑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作為建筑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建筑設計階段監管、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發放、施工過程監管、竣工驗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等7個環節,對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情況進行審查,違反要求的建筑項目不予通過規劃許可,對擅自取消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開發項目,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手續,不允許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