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修訂并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下簡稱“新目錄”),新目錄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目錄代表了“十二五”產業結構調整的新取向。
在這份新目錄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新能源產業作為鼓勵類的新增條目赫然在列,這也是《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等具體行業規劃出爐前,來自國家層面對該行業的最新意志體現。不過,縱觀最新版的指導目錄,不難發現國家的新能源產業政策已經出現微調:“十一五”期間無限風光的風力發電被低調處理,而距產業化尚有距離的太陽能與生物質能等子行業卻受到政策積極鼓勵。
從公布的新版本來看,目錄(2011年本)維持2005年本分類不變,仍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其中鼓勵類新增了14個門類,包括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綜合交通運輸、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
這14個門類幾乎涵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全部內容,記者發現,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一環的新能源更被單獨列出條目,予以鼓勵。細心人士對比2005年本和2007年修訂本(征求意見稿)發現,這次新能源僅在電力條目中以鼓勵“風力發電及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一句話涵蓋。
本次修訂則更細化,新能源條目下涵10個子條目,內容涉及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和海洋能等。其中,對太陽能則鼓勵條目則更為清晰,包括了鼓勵“太陽能熱發電集熱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集成技術開發應用、逆變控制系統開發制造”、“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組件設計與制造”、“高效太陽能熱水器及熱水工程,太陽能中高溫利用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