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新建城鎮居住建筑和賓館、酒店、學校、醫院等有生活熱水需求并有條件安裝的新建城鎮公共建筑,應配備生活熱水系統。不具備的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對于太陽能熱水的計費,北京擬采用計量收費的原則,采用集中集熱、集中補熱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除了分攤日常維護等固定費用外,水費、輔助熱源費等可以按使用的熱水量計量,按月繳納。使用費的價格確定和調整則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