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個《辦法》,北京將實行多元化資金籌措和以獎代補、定額補助的方式推動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通過申請中央財政支持,市政府、區縣政府、產權單位、住戶和供熱單位等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改造的范圍包括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控改造、熱源及管網熱平衡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安裝太陽能生活熱水、遮陽和被動式新風系統。
同時,北京將采取強制方式推廣太陽能熱利用,要求新建城鎮居住建筑和賓館、酒店、學校等有生活熱水需求并有條件安裝的新建城鎮公共建筑配備生活熱水系統,并應優先采用工業余熱、廢熱作為生活熱水熱源;鼓勵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通過改造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對既有居住小區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進行改造、運行、維護、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