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不達標
證監會發審委定于12月14日審核桑夏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桑夏太陽能)首發申請。龍虎網財經記者注意到,主營太陽能熱水器生產和銷售的桑夏太陽能在2008年11月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2011年9月桑夏太陽能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將再享受三年優惠政策。
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六項條件。其中第三條明文規定: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龍虎網記者查閱桑夏太陽能招股說明書發現,截止2011年6月30日,桑夏太陽能共有員工1231名,其中本科及以上111人,占總比例9.02%,大專138人占總比例11.21%。換言之桑夏太陽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只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23%。與管理辦法所規定的30%相差甚遠。
面臨追繳風險
有了“高新企業”的身份并不意味著‘萬無一失’。2009年4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雖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但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以及本通知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已享受優惠的,應追繳其已減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這讓某些不達標的“高新企業”將面臨所得稅追繳的業績風險。
2008年、2009年、2010年桑夏太陽能獲得的企業所得稅減免額分別為137.66萬元、331.43萬元和423.28萬元,占公司凈利潤的13.86%、13.80%和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