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補助的規定為: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構建型與支架型),補助標準為5.5元/瓦,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為7元/瓦。所有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項目均要求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相應的光伏發電裝機任務。
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補助的規定為: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構建型與支架型),補助標準為5.5元/瓦,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為7元/瓦。所有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項目均要求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相應的光伏發電裝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