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新建建筑3年達綠色標準
意見提出,從今年起,山西省投資類公益工程將全面執行綠色標準。省政府提出的綠色建筑行動時間表為:2013年起,政府投資類公益性工程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4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地區新建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比例應不低于20%;到2015年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各設區市建設兩個以上10萬平方米以上的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
強制推進太陽能利用
為實現這一目標,山西省在實施“綠色農房”、“節能暖房”工程的同時,將強制推進太陽能光熱應用。在全省城鎮新建12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和有生活熱水需求的醫院、學校、賓館、洗浴場所等公共建筑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按照居民用水價格收費。根據建筑物的不同特點,合理選用太陽能光熱系統的應用方式。積極推進被動式太陽能采暖。
太陽能發電可自用可入網
在公共建筑中,則重點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在辦公建筑、大型體育設施、文化中心等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建筑中,積極推進太陽能屋頂、光伏幕墻等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利用好國家示范補助政策。電力部門要主動為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接入公共電網的光電一體化項目,其接入系統工程(含通訊專網)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公司投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