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我市認真落實12層以下新建建筑必須安裝使用太陽能的有關規定,目前已完成推廣使用面積1000余萬平方米,太陽能應用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隨著13層以上高層建筑的大幅增加,太陽能推廣利用工作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如不及時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難以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末城鎮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達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達到12%以上”的目標任務。
會議認為,目前我市高層建筑太陽能應用技術成熟、標準體系完備、設計方法完善,具備大規模推廣應用條件。會議決定,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新建高層住宅和集中使用熱水的公共建筑強制推廣使用太陽能。會議要求,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無論是設計安裝階段,還是在廣大住戶的使用過程中,各相關部門都要把好安全關;正確處理好太陽能設備的設計安裝、建筑外觀和群眾實際需求三者之間的關系,做到既美觀大方又方便實用;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宣傳推廣使用太陽能的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的綠色節能意識,形成理解、支持、參與太陽能推廣應用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