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
受昌寧縣林業局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財政部18號、19號、20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對2013年省級農村能源林業項目(太陽能熱水器及配件、成品灶、節能灶芯)涉及到的相關設備設施及配件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檢測驗收、培訓、交貨期限及售后服務等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該項目的采購計劃已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現誠邀國內合格企業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2013年省級農村能源林業項目(太陽能熱水器及配件、成品灶、節能灶芯)采購[招標編號:TRZBC2013-91-A]。
二、談判內容:項目涉及到的相關設備設施及配件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檢測驗收、培訓、交貨期限及售后服務等;本項目共劃分為三個包,每個包必須整體談判不得拆分(詳見附表)。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A1標包:太陽能熱水器及配件
A2標包:成品灶
A3標包:節能灶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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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談判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請提供合法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加蓋鮮公章的復印件;
2.談判供應商的談判申請書(法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授權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談判供應商必須是所投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須提供相應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出具的產品代理授權書或項目授權書,及廠家或總代理的相關生產或經營許可證明、廠家相關證明書】;提供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產品檢驗檢測合格證明材料;
4.1太陽能熱水器及配件產品的談判供應商須具有《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維修企業》資質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省級及以上質檢部門認可的質量檢測報告;
4.2成品灶及節能灶產品的談判供應商須提供產品專利證、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5.為便于安裝和售后服務,代理商若有幸中標必須承諾在昌寧縣設置售后服務點;
6.談判供應商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和銷售的產品須滿足國家及行業的質量、安全技術標準。
7.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的專業、技術資格能力,并在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能滿足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服務;提供的所有產品(包括配件)必須是正規渠道全新的原裝正品,產品必須是全新的,外觀及內在品質良好;
8.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9.提供近三年內所承擔過同類項目的業績;
10.各談判人必須按以上資格要求及順序,將報名資料裝訂成冊并密封后提交。
注:供應商報名時必須提供針對本次采購產品的代理授權書或項目授權書原件以供核驗(若資格條件達到本公告要求的,投標時也須提供原件),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證件及證明材料請提供加蓋鮮公章的復印件(報名資料不接受掃描件)。
四、談判人報名時提供:
1.單位介紹信;
2.請按第三條:“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提供資格預審資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報名書封面上必須注明招標編號及標包名稱、有效的單位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及單位地址,如談判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帶來一切后果由談判供應商承擔);
五、報名時間:2013年10月09日上午08時30分至2013年10月14日17時30分(五個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六、若談判供應商沒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招標代理公司有權拒絕談判人報名,談判供應商須對所提供第二、三項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七、談判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必須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談判供應商資格條件方能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參加談判。
八、每個企業只接受一份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本次招標同一產品制造廠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參加投標,否則不予接受。同一生產廠家的產品若廠家和代理商同時報名,按報名先后順序接受先到的報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產品的,按報名先后順序接受先到的報名。
九、其它事宜
采購單位:昌寧縣林業局
招標代理機構: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1、報名地點:保山市象山路5號(保山市財政局向東100米處園丁小區大門東側)
開戶名稱: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銀行賬號:53001728642051000568
2、供應商在參加談判申請之前務必認真閱讀競爭性談判公告全部內容;競爭性談判公告如有變更,將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網、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
3、聯系人:楊女士、楊先生電話:(0875)2147689傳真:(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