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王先生趁家電公司促銷之際,買了一臺容量為170升的某品牌太陽能熱水器,滿心歡喜地告訴朋友現在的家電促銷真實惠,其朋友對他說‘促銷降價不靠譜,我家買的熱水器容量雖大,卻每次都感覺不夠用’。王先生擔心自己買到的熱水器也有同樣問題,容量沒有標注的那么大,于是回家后就將熱水器放滿水,然后再全部放出,發現只有120升左右。
容量寫著170升,卻只能放出120升的水,到底是正常情況還是欺詐消費者?溫嶺的王先生就因為太陽能熱水器的“肚量”是否縮水的問題而找到當地工商部門。
該家電公司的負責人解釋:太陽能熱水器容量包括水箱和真空管兩個部分,真空管里面的水是無法用來使用的,只是起一個交換作用,王先生放出來的水只是水箱部分。但這個解釋并不能讓王先生滿意,他認為銷售人員應該告知其熱水器的凈容量,而非所謂“整體容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后經協調,家電公司退回300元購貨款作為補償。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太陽能熱水器時,做到“兩不要”:首先,不要購買價格過于低廉的產品,該類產品往往沒經過國家權威檢測機構檢驗,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其次,不要被各種概念性炒作誤導,層出不窮的新概念只是吸引消費者眼球的營銷手段,大多沒有真正的創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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