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雖然步入資本市場時間不長,但一直在不斷地完善公司治理,以期更加全面地維護投資者權益。公司維護投資者權益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為了更好維護投資者權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規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從頂層制度上明確投資者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和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機構,從而實現公司及股東權益最大化。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讓投資者了解的主要通道,公司嚴格按照證監會和交易所的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進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做到全面、準確、及時、簡明、易懂、實用,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除法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還設有專門的投資者接待電話、傳真、郵箱和“投資者e互通”,用于與投資者交流溝通,保證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日常經營信息。
公司在《章程》中明確規定了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形式、利潤分配條件和比例,公司利潤分配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穩定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公司上市以來,嚴格按照證監會和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規定,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20%,與投資者共享公司發展成果。
保護投資者權益,就是保護資本市場。日出東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將一如既往地嚴格遵守維護投資者保護的各項制度,倡導誠信經營和股權文化,使中小投資者享受公司的發展成果和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紅利,讓資本市場助力實現“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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