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
綠色建筑新
政策宣講會上了解到,為推動內蒙古
綠色建筑及技術的健康發展,規范內蒙古
綠色建筑評價
標準,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有關單位編制了《內蒙古
綠色建筑評價
標準》和《內蒙古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細則》(下稱《
標準》和《細則》),《
標準》和《細則》實施以后,將極大地推動
太陽能在建筑上的廣泛應用。
據了解,按照有關規定:凡達到二星和三星
標準的
綠色建筑,財政部、住建部將給予項目資金補貼,內蒙古人民政府將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用;政府投資新建保障性住房必須達到
綠色建筑一星
標準,達不到一星
標準的保障性住房,在竣工驗收階段,有關單位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標準》和《細則》實施后,建筑開發單位為了得到政府的
綠色建筑補貼,必將積極
安裝和使用包括
太陽能在內的節能產品和
建筑節能新技術,這將有力地提高
太陽能產品在內蒙古地區的推廣和應用水平。會議最后發布了內蒙古
太陽能行業協會光熱行業自律公約征求意見稿。
內蒙古
太陽能行業協會負責人介紹,內蒙古綠色新
政策實施以后,將極大地提高當地
太陽能熱水產品的應用水平,宣講會的召開,使與會企業全面了解了內蒙古
綠色建筑新
政策,為
太陽能企業下一步開發市場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