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能源作為資源環保類審計項目中的新領域,技術性、專業性和綜合性較強。審計組在方案設計、審計實施、形成審計調查報告各個環節上,邀請專家座談交流、研討論證,開闊審計思路,提升大局觀念。專家從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霧霾治理工作的專業性、特殊性、動態性等方面,對報告中問題的表述角度及問題的梳理歸類提出了中肯的建議,對最終形成客觀嚴謹的審計結論發揮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審計結果指導性、科學性和權威性。
針對新能源項目種類多、政策多、資金量大、審計經驗成果可供借鑒少的特點,審計組在專家團隊的指導下,構建起擁有一級指標3個,二級指標10個,三級指標43個的清潔能源績效指標評價體系。以立項審批、項目實施、績效成果三個方面為重點,全面梳理新能源項目從立項到完成的績效情況,審計觸角延伸覆蓋到項目的立項、實施、驗收和運營,資金的分配、撥付和管理使用,實現了對清潔能源項目經濟結果、環境效果的量化分析和科學評價。
堅持聚焦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建立邊審邊報的要情專報機制,提升了審計的主動性前瞻性,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審計過程中, 《本市推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過程中應關注的問題與建議》、《本市清潔能源政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本市農村地區新能源推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3篇信息及時上報并被北京市政府《昨日市情》刊載,得到了市委書記、市長的批示。其中,《本市推廣新能源純電動汽車過程中應關注的問題與建議》的審計調研信息從補貼政策不完善、純電動車核心技術尚未突破瓶頸、配套設施不完善等方面深入揭示了新能源電動車推廣的現狀,提出了要完善電動車補貼政策,穩健適度地推動電動車產業發展,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促進相關技術不斷進步等審計建議。市級主管部門及時采納了“降低環衛電動車閑置率”等審計建議,修改完善了《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4至2017年)》。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清潔能源政策缺乏有效銜接、有效監管等問題,促推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地方立法進程。目前,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地方實施辦法已正式列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調研計劃和市政府2014年立法調研計劃。相關部門結合審計報告的意見建議,相繼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農村建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新農村“五項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監督考核的指導意見》、《關于北京市進一步促進地熱能開發及熱泵系統利用的實施意見》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