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或將在深圳所有建筑上推廣。日前,在省人大調研座談會上,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在城市更新中應注意規劃前瞻性,應在更新項目中推廣使用太陽能、中水回用的建議。對此建議,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回應表示深圳正準備通過政府規章或者提請人大修改條例,將相關條例規定的小高層強制安裝太陽能擴大到所有建筑。
“深圳日照不利用太可惜”
省人大代表關志鋼在座談時提到城市更新中規劃的前瞻性問題。“石廈舊改面積達到42萬平方米,規劃2000多個停車位夠不夠。”他說,對于停車位以及太陽能運用、中水回用等問題,應當在城市更新規劃中有所考慮,體現出規劃的前瞻性,“深圳日照這么充分,再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
對于關志鋼的提議,呂銳鋒當即作出回應。他表示,關于建筑安裝太陽能問題,深圳已經出臺了建筑節能條例,要求新建建筑12層以下全部安裝太陽能,這個規定目前已經100%做到,沒有安裝的建筑達不到驗收條件。
“我們正準備提請人大修改建筑節能條例,或者先以政府規章形式規定,不僅是小高層建筑,所有新建建筑都要采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呂銳鋒表示,甚至不僅是新建建筑,對既有建筑也要進行太陽能利用改造。深圳目前已經獲國家批準成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試點城市,國家要求深圳在三年內必須完成7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可再生能源改造,這對于深圳建筑太陽能利用正好是一次契機。
1.2億建太陽能熱水建筑
另外,前日召開的2010年廣東省建筑節能監督檢查意見反饋會上透露,未來兩年內,深圳計劃新增太陽能熱水建筑應用面積702萬平方米,其中今明兩年安排資金達1.2億元。同時,在過去4年中,深圳全市建筑節能總量累計達203.7萬噸標準煤,相當于節省用電63.6億度。這個省下的電,以去年深圳用電量來看,可供全市使用一個多月。
目前,全市共確立了26個太陽能示范項目,其中17個為國家級太陽能示范項目,已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助。截至今年9月,太陽能熱水應用總集熱面積40多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820萬平方米。據了解,深圳成功申報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后,市政府印發《深圳市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