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三亞市正式被列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幾年來,在住建部、財政部、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的關心指導下,三亞市政府專門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住建局長為副組長,市相關部門單位領導為成員的示范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示范城市的建設工作。
示范城市建設過程中,三亞制定了《三亞市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暫行辦法》、《三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配套政策。自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三亞市實際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165個,應用面積586.2萬平方米,服務面積1023萬平方米,其中符合條件且申報為示范項目93個,示范應用面積404.3萬平方米,已全部完工并通過了專家驗收評估,超額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示范任務。示范項目范圍涵蓋酒店、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類項目和商品住宅類項目。酒店類公共建筑項目19個,應用面積65.1萬平方米。學校類項目2個,應用面積4.3萬平方米。醫院項目1個,應用面積1.3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類項目18個,應用面積78萬平方米。商品住宅類項目53個,應用面積255.6萬平方米。并在資金使用上做到專款專用、規范有序。
在“三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驗收評估會上,驗收專家組聽取了三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的情況匯報,認真審查了相關的技術資料和項目材料,隨機抽查了三亞灣紅樹林度假會展酒店、三亞國際友好中醫療養院、三亞紅沙棕櫚灘G1-1、H2-1地塊項目二期、同心家園十二期一期項目1#、2#、3#樓等4個項目進行實地勘察,并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質詢和討論。
經過兩天查驗,驗收評估專家組一致認為,三亞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得力,制度完善,監管到位,資料齊全,資金使用符合規定,共完成93項太陽能光熱利用示范項目,所抽查的示范系統運行正常,節能效果明顯,在海南地區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圓滿完成了國家下達的示范任務面積202萬平方米,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驗收,并對三亞市的資料收集方面提出了一些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