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壓力鍋是主要的家用烹飪設備之一,其壓力烹飪模式較之電飯鍋的常壓烹飪,在針對難煮食物時具有節電優勢。目前,電壓力鍋年銷量達到2000萬臺左右,接近電飯鍋的國內銷量。據預測,電壓力鍋年耗電量約為365億度電。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制定,將積極促進電壓力鍋產品能效水平的提升,引領相關企業節能技術進步。標準不僅為電壓力鍋實施能效標識等國家節能制度提供依據,也有助于引導有序競爭,推動電壓力鍋行業的健康發展。
1 范圍
《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針對以電熱元件或電磁感應方式加熱,額定功率不大于2000 W、額定容積不超過10 L、額定蒸煮壓力為40 kPa~140 kPa(表壓)的電壓力鍋,規定其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和試驗方法。
市場上有若干的“微壓”電飯鍋,烹飪過程中鍋內會短時間有壓力升高的過程,但是時間很短,無法維持,一直有將這類電飯鍋是否歸于電壓力鍋的爭論。標準中規定額定蒸煮壓力的下限為40 kPa。
2 能效等級

根據能效標準制定過程的測試調研情況,約有12%的產品達不到標準要求,達到能效一級的產品占比不到1%,較好的體現了能效標準的制修訂原則。
3 電壓力鍋能效計算方法
在本標準制定之前,電壓力鍋能效測試及計算方法在行業標準中采用了熱效率法。由于電壓力鍋烹飪的實質是高壓產生的高溫并在保壓過程中維持高溫一定的時間將難以煮爛的食物快速煮熟煮爛,熱效率法明顯不能體現電壓力鍋的這一特性。經過多方研究探討,起草組嘗試了能效指數法、保壓保溫法等,采用比熱來計算電壓力鍋能效。最后采用了測試鍋內水和蒸汽在升溫和升壓保壓過程中的溫度,并用焓值來計算電壓力鍋的能效。
電壓力鍋的能效值按公式(1)計算

式中:
η——電壓力鍋能效,%;
λ——加熱方式修正系數。加熱方式為電磁感應加熱的產品,λ值取1.15,加熱方式為電熱元件加熱的產品,λ值取1.0;
G——試驗前水的質量,單位為千克(kg);
——溫度高于100℃時,持續工作30 min的鍋內蒸煮溫度算術均值對應的焓值,單位為千焦每千克(kJ/kg),按公式(2)計算;
——溫度高于100 ℃時,持續工作30 min的鍋內蒸煮溫度算術均值,單位為攝氏度(℃),按公式(3)計算;
——試驗前初始水溫對應的焓值,單位為千焦每千克(kJ/kg),按公式(4)計算;
——試驗前水的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E——耗電量,測定全過程的總輸入電量,單位為瓦時(W·h);
t——溫度高于100 ℃時,持續工作30 min的鍋內蒸煮溫度值,每秒記錄一次,單位為攝氏度(℃)。
4 試驗方法
由于電壓力鍋沒有適用的測試方法標準,以電飯鍋的熱效率測試方法不足以體現電壓力鍋的在高壓下產生高溫對難以煮爛的食物進行快速烹飪的特性,起草組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單獨研究制定了電壓力鍋的能效測試方法。其中耗電量、保溫能耗和待機功率的測定是測試的重點。
耗電量測定:
測試時,初始水溫為23℃±2℃。
測試程序如下:
a) 向內鍋加入50%額定容積的水,測量初始水溫t1;
b) 將溫度檢測裝置放入內鍋,測溫點浸入水面10 mm~30 mm范圍內,并設法將測溫點固定在內鍋中心Φ50 mm的圓柱體內;
c)按A.1.2規定通電,選擇最大蒸煮壓力、壓力烹飪時間大于30 min的檔位,并用電能表開始記錄電壓力鍋的耗電量;
d) 當檢測產品內部蒸煮溫度達到100℃時,開始連續記錄溫度值t,每秒記錄一次,持續工作30 min后,讀取耗電量E,停止記錄溫度值t,并根據4.2中的公式(3)計算 值。
電壓力鍋能效試驗可采用熱電偶或同等及以上精度的實時溫度測量與無線信號傳輸儀器,當試驗結果有爭議時,應以同等及以上精度的實時溫度測量與無線信號傳輸儀器測試數據為準
保溫能耗測定:
測試時,初始水溫為23 ℃±2 ℃。
測試程序如下:
a) 向內鍋加入50%額定容積的水;
b) 設法將測溫點固定在內鍋中心Φ50 mm的圓柱體內,距鍋底10 mm±5 mm;
c) 按A.1.2規定通電加熱,待水溫達到90℃時強制使器具進入保溫狀態,并同時開始記錄時間與耗電量;
d) 測定5 h內的耗電量,然后計算出每h耗電量即為保溫能耗,同時在第4 h開始測量溫度值,持續監測到第5 h,過程中的鍋內溫度值應在60℃以上。
如果加熱方式為電磁感應加熱的產品,其磁場過度地影響到測量結果,能耗測定可采用絞合連接的鉑電阻或其他等效的方法。
待機功率測定:
測定電壓力鍋在待機狀態下4h的耗電量,然后用算術平均法計算出每小時的耗電量,即為待機功率。對于有喚醒功能的產品,測試過程中應使其保持在非喚醒狀態。
劉偉 陳立立 |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