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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任務
2022年,以實現中心城區全部氣化為重點,年底實現城區100%清潔取暖工作任務,同時輻射帶動城鄉結合部及農村地區1個街道辦4個重點鎮18個社區26個村7770戶熱源側改造,涉及改造面積117.6萬平方米;同步實施2個旅游景區271戶農戶建筑節能改造,改造面積3.2萬平方米,實現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目標;完成基礎設施建設245.3公里,初步實現重點區域、重點鄉村氣網覆蓋。全縣擬實施項目計劃投資9508.2萬元。其中中央和市級投資3535.27萬元,縣級配套資金1178.46萬元,社會投資4794.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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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范圍
(一)中心城區涉及張家畔街道辦事處7個村14個社區煤改氣項目,具體為:瓦房村、張家畔村、郭家廟村、雙家灣村、王家廟村、雙伙場村、新伙場村,北新街社區、統萬路社區、龍山路社區、南關社區、林蔭路社區、北新街社區、長城路社區、民生路社區、紅柳路社區、宇文路社區、文化路社區、金華路社區、育才路社區、河東社區。
(二)城鄉結合部涉及張家畔街道辦事處10個村1個社區煤改氣項目,具體為:張伙場村、望夏村、四柏樹村、海則畔村、寨山村、新莊村、新房灘村、胡伙場村、林家灣村、陽光村,東新社區。
(三)農村地區涉及4個鎮9個村3個社區煤改氣項目,2個鎮2個村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1.煤改氣項目。鎮靖鎮榆溝村、棗刺梁村;楊橋畔鎮九里灘村、楊二村、陽周村、沙石峁村、沙畔村;東坑鎮創業路社區、東方紅社區、陸家山村;寧條梁鎮寧條梁社區、柳桂灣一村。
2.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紅墩界鎮白城則村、龍洲鎮龍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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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
(一)優先實施集中供熱。在具備條件移民社區、人口密集區、公共機構中,充分依托工業余熱等現有熱源,優先發展集中供熱改造;對非營利公益事業服務機構實施燃煤改燃氣鍋爐、燃煤改電鍋爐改造。
(二)積極推進煤改氣。按照“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則,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煤改氣,推廣使用燃氣壁掛爐,同步加快配套燃氣管網建設。在燃氣管網無法覆蓋的區域,通過LNG、CNG等點對點供氣方式實現區域燃氣供應,謀劃好煤改氣計劃任務和燃氣管網建設的街接工作,督促城燃企業加強預測研判新增煤改氣用戶的用氣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計劃,足額與上游供氣企業簽訂供氣協議,確保民生用氣穩定供應。
(三)穩步推進煤改電。在熱力管網覆蓋不到且無法使用天然氣的區域,穩步推進煤改電。引導居民選取可持續、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經濟性好的電鍋爐、空氣源熱泵等組合供暖,電力企業要科學測算煤改電后的電力負荷,積極做好配套電網改造,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四)探索新能源取暖試點。鼓勵各鎮(便民服務中心)積極開展新能源取暖試點,選取風、光資源和電網基礎條件好且居住較為集中的村(社區),積極謀劃和探索新能源供熱試點和示范。
(五)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在加快清潔取暖改造的同時,重點對鄉村振興示范村、標桿村、旅游景區的居民住房,以及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的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嚴格按照《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2015)、《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26-2018)、《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T 50824-2013)等規定執行,確保改造后建筑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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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22年7月30日前)。張家畔街道辦事處、寧條梁鎮、東坑鎮、鎮靖鎮、楊橋畔鎮要按照2022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目標任務,扎實開展摸底調查工作,確保戶數準確、項目精準。要成立專項工作組,細化鄉鎮、社區、村組責任,專人負責,確保工作有效對接、上下聯動。于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和鎮、村(社區)工作人員名單報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項目實施階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各涉改項目街道辦、鎮政府負責轄區內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煤改氣戶用燃氣壁掛爐由居民自行購買,補貼時限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項目驗收階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據《榆林市冬季清潔取暖戶用采暖設備驗收管理辦法》(榆清潔取暖辦〔20221〕7號)等要求,實行街道辦(鄉鎮)三級全覆蓋驗收制度,由街道辦(鄉鎮)查驗相關原始憑證,完善并保存工程資料,建立竣工檔案,進行項目初驗后報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抽驗,于12月31日前形成驗收報告報市清潔取暖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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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政策
(一)補貼原則
1.企業資質和備案要求
(1)資質條件。企業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入陜燃氣具注冊登記證、陜西省城市燃氣用具質量檢測中心檢驗報告、安裝售后人員資質證明、財務管理、依法繳納稅收票據(2021年度)、信用報告、信用承諾書、無違法記錄聲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分項報價表。其他不完全資質條件參照縣燃氣辦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2)備案要求。一是要提供銷售企業性質及其概況說明;二是銷售產品必須在靖實體注冊,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三是同一法人(企業)原則上推薦1個安裝品牌;四是提供同一品牌不同功率產品報價備案(高于基礎款的產品報價必須低于當日電商平臺報價的20%);五是必須保留1臺市場銷售產品樣機,以備查驗校對;六是對銷售企業(公司)依據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稅費繳納、企業信用、投訴舉報、市場銷售等行為,實行分級量化管理,優先推薦使用產品,對量化指標低、群眾滿意度低的產品不予考慮。
2.個戶補貼執行原則
(1)只補初裝不補運行。補助資金只對改造項目的初裝建設和設備購置成本進行財政補助,不再覆蓋至后續運行使用階段。
(2)將“一戶多宅”納入改造補助范圍,對“一戶多宅”的住戶,按照“一房一證、一證一臺、補貼一半”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其余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
(3)經營性商戶改造補助按照居民設備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余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4)所購買燃氣具產品限定在靖邊縣縣域內的企業、公司備案產品給予補貼,否則不予補貼。
(5)煤改電產品必須為政府采購產品。
(6)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
(7)補貼標準、資料審核、信息錄入等嚴格執行本方案規定,具體要求參照《2022年冬季清潔取暖核查驗收工作指南》執行。
(二)補貼標準
1.集中供熱項目
(1)對實施集中供熱管網改造和新建供熱管網的項目,給予不超過一級管網建設總投資20%的補助。
(2)對鄉(鎮)政府、派出所、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敬老院、村(居)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實施燃煤改燃氣鍋爐、燃煤改電鍋爐改造的,根據實際使用面積,合理選用設備型號,給予購置和安裝鍋爐設備費用全額補助。
(3)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
2.煤改氣項目
(1)依據《榆林市2022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煤改氣項目標準中規定:“煤改氣居民自行采購的,給予居民用戶不超過4000元的設備(壁掛爐)補助”標準,參照2021年壁掛爐補助基礎價格(3396元),以20kw天燃氣鍋爐為基礎款產品(含壁掛爐、報警器、防爆管等輔材以及打孔等安裝費用),補助價格為3600元,超出基礎款價格差價由居民自行承擔,等價或低于基礎款價格的依據購置發票據實補貼。
(2)給予商戶補助按照居民設備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余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3)對新建天然氣中壓管網的城燃企業的補助,參照《榆林市冬季清潔取暖燃氣管網建設項目2021年補助標準》(榆清潔取暖辦〔2021〕5號)相關要求執行。
(4)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未按要求安裝報警器、防爆管等輔材的不予補貼;未取得區域授權或資質不全的企業(公司)不予補貼。
3.煤改電項目
(1)對購買電鍋爐、空氣源熱泵采暖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戶,給予每戶最高不超2000元的補助;對采暖面積大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戶,給予每戶最高不超4000元的補助。電采暖設備組合價格低于補助標準的實報實銷,超出補助標準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
(2)給予商戶補助按照居民設備補助標準的一半執行,其余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
(3)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
4.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外墻保溫)
(1)居民住房節能改造。在改造后建筑能效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財政全額補貼,每戶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20元/平方米,補助改造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非營利性公益事業服務機構節能改造。優先對2009年之前建設且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街道辦(鄉鎮)、派出所、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敬老院、村(居)委會等單位進行改造,改造資金由中央及地方財政全額補貼,改造面積以外墻面積為準,補助標準不超120元/平方米。
(3)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
5.新能源試點項目
(1)購置太陽能+電輔熱設備的,每戶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0000元。
(2)對于太陽能、風熱等新能源供暖試點示范項目,鼓勵由村集體、企業及政府三方合作投資建設,根據全縣申報情況及資金量,經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具體確定補助標準。
(3)沒有列入2022年實施項目內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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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及組織推進,做好政策制定、項目管理、督導檢查和經驗推廣、組織驗收等工作,建立聯席會議、聯絡員、統計監測等制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縣發改局: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冬季清潔取暖各項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制定項目管理辦法、考核辦法、驗收辦法等;組織驗收各單位實施項目、工程管理、招投標等工作;審核補貼用戶資料并完善市平臺錄入上報工作;檢查、指導、調度相關單位工作完成情況;承接、協調市清潔取暖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審核撥付中省市財政補貼資金,籌措并合理安排縣級配套資金,監督資金合理使用;負責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和采購工作;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全縣用戶側外墻保溫改造工作,優先使用地產產品;負責監管城燃氣企業燃氣管網建設及燃氣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政府聘請的第三方監理公司以及在靖注冊燃氣具銷售企業(公司)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繪制全縣清潔取暖“熱力圖”,在全縣行政區劃圖上標出縣城、鄉鎮及各行政村清潔取暖率。
縣審計局:負責對全縣清潔取暖項目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政策落實情況和財政補貼資金籌集、撥付及使用情況等。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清潔取暖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冬季清潔取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對散煤經營場所進行常態化監管,會同縣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靖邊分局、張家畔街道辦等相關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改造或取締中心城區內原有散煤經營場所,查處散煤用戶,嚴禁銷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負責開展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靖邊分局:負責開展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定期開展清潔取暖工作情況通報和檢查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清潔取暖改造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國網靖邊供電分公司:負責推進縣域內“煤改電”工作,制定并落實“煤改電”優惠政策,科學測算煤改電后電力負荷,積極做好電網改造、變壓器增容、變壓器至用戶電表之間的線路及智能電表改造等保障工作;制定電力供應應急預案。
張家畔街道辦事處、寧條梁鎮、東坑鎮、鎮靖鎮、楊橋畔鎮:負責轄區內所有煤改氣、煤改電摸底登記、審核和協調工作;制定2022年轄區內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加強對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導、安全宣傳;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快實施區域內煤改氣工作;配合做好煤改電工作;組織實施外墻保溫工作;巡回開展冬季清潔取暖安全日常檢查;按時限要求做好統計和上報工作;據實做好用戶補貼的建檔和審核工作。
縣天然氣有限公司:負責中心城區“煤改氣”項目實施,配合縣住建局、張家畔街道等單位開展相關工作。
(二)規范資金管理。縣財政局要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足額落實縣級配套資金,嚴格執行補助政策,提高撥付效率,及時將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等各項補助資金撥付到位,保障清潔取暖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及挪用。
(三)保障能源供應。相關部門要督促相關城燃企業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氣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氣渠道,積極爭取天然氣用氣指標,足額簽訂并落實天然氣供氣合同;電力企業做好供暖季電力保障,加大對電力設施的巡檢頻次,做好提前預警,及時搶修故障。
(四)加強安全督導。要制定完善清潔取暖相關設備、設計、建設標準,加強對清潔能源取暖產品質量、準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期運營服務等方面跟蹤管理,形成完善的監督管理和約束機制,確保清潔取暖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安全及運行安全。
(五)嚴格考核問責。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縣涉改項目區及相關部門和單位、企業清潔取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實行“周調度、月考核、季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不按政策執行,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居民用戶、單位和企業,一經發現,取消其補貼資格;對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部門,由縣政府對其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時發布清潔取暖有關政策,建立完善宣傳引導機制,加強對清潔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導和安全宣傳,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引導、鼓勵公眾自覺參與清潔取暖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的良好氛圍。
靖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