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
明確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到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二氧化氮(NO2)、臭氧(O3)年均濃度已達標,未來三年目標是持續改善;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已達到一級標準,未來三年目標是不超過一級標準限值;2020年空氣質量優良率不低于80.1%,重污染天數不超過4天。
確定8個方面60項措施
一是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包括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調整產業布局,持續實施“散亂污”企業治理,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嚴格項目準入,培育綠色環保產業,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推進老企業搬遷或轉型升級8項措施。
二是優化能源消費結構與布局,包括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控制新上耗煤項目,控制電力用煤,淘汰落后的燃煤機組,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推動熱電聯產節能技術改造,推廣清潔能源采暖,實施散煤清潔化治理,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建設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進節能建筑建設,加快發展清潔能源13項措施。
三是優化運輸結構與布局,包括運輸網絡建設,發展多式聯運,控制公路運輸污染,實施運輸綠色化改造,推廣節能環保運輸工具5項措施。
四是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包括城市建設布局,“多規合一”試點,植樹增綠3項措施。
五是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包括全面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工業污染源提標改造,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業窯爐專項整治,有毒有害氣體治理,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園區監管8項措施。
六是提高移動源污染防治水平,包括打擊銷售不達標機動車違法行為,改造淘汰老舊柴油車,劃定低排放控制區,在用車執法檢查,機動車排放檢驗管理,遙感監控體系建設和應用,提升油品質量,強化油品和尿素質量監管,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推進岸電設施建設,控制船舶污染11項措施。
七是加強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包括控制城市面源污染,提升建設施工揚塵防治水平,控制線性工程建設揚塵污染,提高道路保潔水平,加強渣土車輛管控,實施降塵考核,控制礦山揚塵污染,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落實秸稈禁燒,控制農業氨排放6項措施。
八是健全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包括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完善監測網絡,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6項措施。
明確了保障措施
從組織領導、措施落實、資金支持、科技支撐、宣傳引導、方案評估六個方面保障《市藍天保衛戰方案》各項措施落實。市直各相關部門、區市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方案,將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到位。每年開展評估,對評估不合格或大氣污染問題多發頻發等,將實施約談、區域環評限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