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昆明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聽證稿)》(以下簡稱辦法)舉行聽證會。辦法中規定,今后,昆明市規劃范圍內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的新建住宅將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辦法中規定,昆明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所有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的新建住宅和新建、改建、擴建的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康復中心、養老托幼建筑以及體育場館、游泳池、桑拿洗浴、休閑會所以及由財政投資的公共建筑,凡有熱水需求的,應當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熱水系統要與主體建筑一體化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使用和維護管理。
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據悉,具體文件將會在十個工作日內在昆明市法制辦網站和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布。
代表有話
不應該有面積限制
辦法中還規定,今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將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和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節能評估和審查。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各項目審批部門一律不得批準、核準和備案。
有代表認為,建筑面積不應該成為一個限制條件,應該不論建筑面積大小,所有的公共建筑項目和居住建筑項目都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這樣更符合出臺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的初衷。
技術標準有漏洞
辦法中提到,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履行合同義務,依法對建筑工程節能質量負責。
有代表指出,從建設單位到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一直到最后的項目相關審查部門,這么多單位都提到需要依據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但是這些法律法規是指哪些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又是怎樣的標準,這些都沒有在辦法中明確規定,可能有人會鉆“漏洞”,審查就很容易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