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剛剛出臺的《深圳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十二五”規劃》和《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十二五”規劃》,“十二五”期間,深圳市在建筑節能方面由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延伸、由建筑節能向綠色建筑轉變,在發展綠色建筑方面由項目示范向全面推進轉變、由單體綠色建筑向綠色建筑園區擴展,全面營造低碳生態的宜居環境。
從今年起,深圳市將探索試行更嚴格的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到2014年探索試行更嚴格的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十二五”期間,新建節能建筑面積約5823萬平方米,不低于2700萬平方米執行更嚴格的節能設計標準。同時,通過財政補貼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政策等建筑節能改造市場培育措施,穩步推進全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間,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或綠色改造總建筑面積不低于700萬平方米,圓滿完成國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的計劃任務。
“十二五”期間,深圳市將建立起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體系與行之有效的行政監督管理體制;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筑應用面積約800萬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筑應用面積約400萬平方米。
新建民用建筑規模化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凡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有穩定熱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民用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面積不少于400萬平方米。
除新建建筑外,深圳市還對既有工廠宿舍、學生宿舍、醫院住院部和居民住宅,在不破壞建筑結構、屋面防水、日照遮擋、公共通行的前提下,鼓勵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十二五”期間內,完成建筑面積為400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改造工程。
深圳市還強化綠色建筑的先導效應,實現綠色建筑“點”、“面”結合的開發模式。到2015年,全市建成綠色建筑面積2000萬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約1300萬平方米,新建保障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