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建交委獲悉,根據建筑節約能源條例,天津將開展太陽能熱水規模化應用,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要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作為實現建筑節能的重要措施,本市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節能上的應用。截至去年底,應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已達到1500萬平方米。從今年起,本市將積極推進公共建筑采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開展太陽能熱水規模化應用,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要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熱水和照明等,應當優先采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應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根據條例,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