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劃,到2015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100萬千瓦以上,年發電量250億千瓦時。其中,光伏電站裝機容量約1000萬千瓦,太陽能光熱發電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約1000萬千瓦。
根據上述規劃目標,業內專家預計,光伏電站投資按平均每千瓦1萬元測算,分布式光伏系統按每千瓦1.5萬元測算,總投資需求約2500億元。
與“十一五”思路不同,“十二五”期間太陽能發電更加注重“集中開發和分散利用結合”、“立足就地消納,有限分散利用”。
在太陽能規劃布局上,西部地區與中東部各有側重。規劃指出,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和未利用土地資源豐富地區,以增加當地電力供應為目的,建成并網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以經濟性與光伏發電基本相當為前提,建成光熱發電總裝機容量100萬千瓦。
在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經濟條件較好的中東部地區,優先利用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成分布式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
在“十二五”發展基礎上,我國將繼續推進太陽能發電產業規模化發展,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000萬千瓦。
在2100萬千瓦太陽能發展規劃面前,當前光伏產業經營狀況并不理想。
受金融危機和貿易保護主義影響,我國光伏產業的國際市場環境形勢嚴峻,骨干企業也面臨著生存威脅。今年上半年,尚德、賽維、保利協鑫等光伏企業均出現大幅虧損。
太陽能產業發展存在一系列制度層面問題。業內專家稱:“目前,促進太陽能發電發展的土地、價格、財稅等方面的經濟政策和電網接入等方面的技術政策還不夠完善,適應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電力管理體制還不成熟,完善太陽能發電政策體系、促進電力體制改革的任務十分迫切。”
這其中,并網運行管理是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所面臨的共同難題。西部地區光伏電站接入電網困難,消納光伏發電電量的市場空間有限;分布式利用是光伏發電發展的主要方向,但現行的電力體制和價格機制與之尚不適應,巨大的市場空間難以釋放。
規劃要求電網企業,“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優化電網運行,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建立太陽能發電綜合技術支持體系,提高適應太陽能發電并網運行的系統調節能力,保障太陽能發電并網運行和高效利用。”
同時,繼續完善促進太陽能發電發展的市場機制,建立適應太陽能發電的電力運行機制。建立自發自用為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非歧視無障礙并入電網的管理機制,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進入公共設施和千家萬戶。
日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主持召開光伏產業發展座談會。針對光伏發電面臨的一系列制度和體制約束,劉琦稱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
這其中包括,制定和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需求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制定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指導意見,全面協調推進光伏發電產業發展。
制定分布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和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實施意見,加速啟動國內分布式光伏市場;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綠色能源縣建設,集中開展一批光伏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