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20許,記者趕到了張店凱瑞安園32號樓三四單元之間,只見一個太陽能熱水器水箱在一輛大眾轎車上。該車頂部嚴重凹陷,后擋風玻璃已被砸碎。
車主胡先生稱,當時樓下傳出“砰”的一聲巨響,接著車的警報器就響了起來,他急忙下樓看,發現是裝在樓頂的一個太陽能熱水器掉下來砸了自己的車。“8:50左右的時候熱水器水箱從樓上掉下來的,掉落的地方靠近樓道出口,所幸當時沒人,否則后果太嚴重了。”胡先生說起這件事,仍心有余悸。
隨后,胡先生找到了熱水器的主人,也給保險公司打了電話并報了警,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來查看后,說找到了責任人,他們不負責。警方也表示讓當事人協商解決。
墜落太陽能熱水器的主人孫先生表示:“熱水器是7月2日才安裝上的,安裝不到一周就掉落,肯定是安裝出現了問題。”
負責安裝熱水器的邊先生表示,墜落的太陽能熱水器不是新的,是業主讓他從別的地方移過來的,安裝肯定沒有問題。“可能是熱水器的架子年限比較長了,前幾天刮大風,架子變形后才出現的問題。從車輛損壞程度看,賠償應該不是小數目,我不能接受由我來賠償。”
孫先生表示,等評估完畢后,如果安裝人員不進行賠付,他將走司法程序。
為此,記者咨詢了山東圣德律師事務所的鄒明卿律師,鄒律師表示,《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筑物的擱置物發生墜落、脫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當太陽能的所屬業主不能證明無過錯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確實是安裝方責任導致墜落,業主有權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