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對2012至2014年度全市建筑節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近三年來青島市加快推動太陽能光伏發電、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綠色建筑及低耗能建筑等建筑節能工作,每年節約72萬噸標準煤,減排約二氧化碳190萬噸,減排二氧化硫約1.34萬噸,使青島市建筑節能工作走在全省、全國前列。
墻改基金管理規范,促進了新建建筑節能達標。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并通過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返還的經濟杠桿調控作用,有效推動新型墻體材料使用和新建建筑節能達標,共建成節能建筑5500萬平米,節能達標率基本達到100%,每年節約標準煤61.40萬噸,節約土地1.63萬畝。
積極利用國家財政扶持資金,推進了太陽能光伏發電。全市共有16個太陽能光電建筑項目被列為國家示范項目,共獲得國家專項補助資金6.62億元,超過全省其他城市總和,獲批裝機容量規模122.18兆瓦,應用規模居國內副省級城市首位。項目全部投產后,預計年均發電1.17億千瓦時,對調節能源結構,轉變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建成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為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高水平應用,專門編制《青島市可再生資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并爭取中央財政獎勵資金6400萬元,市財政投入專項資金7780萬元扶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廣,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總示范面積549萬平米,所轄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開發區均被評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縣、連篇區,青島市被國家評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增量任務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