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近日印發,明確指出,推廣建筑節能技術,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勵各地結合自然氣候特點,推廣應用地源熱泵、水源熱泵、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技術,發展被動式房屋等綠色節能建筑。
在暖通空調行業,水地源熱泵作為一種可再生能源技術,廣泛應用于建筑中的暖通空調系統,并憑借其能效系數高、節能效果好的優勢,成為降低建筑能耗的“功臣”。近年來,為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的號召,不少省市地區紛紛出臺針對水地源熱泵的政策補貼措施,將水地源熱泵的發展推上新高潮。
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土局、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規劃委和北京市水務局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北京市進一步促進地熱能開發及熱泵系統利用的實施意見。從發文開始到2017年,北京市將針對熱泵系統(主要包括三部分:熱源、一次管網和末端設備)進行補貼。
新建的再生水(污水)、余熱和土壤源熱泵供暖項目,對熱源和一次管網給予30%的資金補助;新建深層地熱供暖項目,對熱源和一次管網給予50%的資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鍋爐實施熱泵系統改造項目,對熱泵系統給予50%的資金支持。
《煙臺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管理辦法》的通知
根據建筑使用太陽能一體化、地源熱泵等技術的不同,給予不同的獎補標準。比如,在地源(包括土壤源、淡水源、海水源、污水源等)熱泵技術應用上,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補助20元;太陽能一體化與地源熱泵結合項目每平方米補助28元;對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項目,其采用地源熱泵部分免繳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的供熱外管網部分收費。
《重慶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中規定:對利用可再生能源熱泵機組的空調,按機組額定制冷量每千瓦補貼人民幣800元;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熱水的高溫熱泵機組,按機組額定制熱量每千瓦補貼人民幣900元。
土壤源熱泵項目按應用的建筑面積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40元/平方米。
合肥財政補貼推動水地源熱泵發展
《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程式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應用土壤源熱泵建筑:一般示范項目50元每平方,重點示范項目70元每平方;應用地表水源熱泵建筑:一般示范項目35元每平方,重點示范項目50元每平方。
《杭州市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暫行辦法》
《寧波市節能與清潔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地熱能按照埋管類型,對采用水平埋管、樁基埋管、豎直埋管土壤源熱泵技術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按照每平方米負荷面積分別給予50、70、80元的補助;
單體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達到20%以上節能效果的節能項目,按投資額給予8%的補助。
嘉興市水地源補貼標準
《嘉興市級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對推廣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資源的重點示范項目,經相關部門鑒定驗收,其年節能折合標煤500噸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
《寶雞市地源熱泵系統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運營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運營企業,除享受市政府給予燃煤供熱企業的全部優惠政策外,根據有關規定,用電按居民生活電價執行;項目驗收合格后,市級財政對地源熱泵項目按建筑實際使用面積予以資金補助,土壤源熱泵項目補助標準為20元/平方米,污水源熱泵項目、地下水源熱泵項目為10元/平方米。
宜昌市住建委、財政局、規劃局聯合發文規定,要求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應用可再生能源,補貼標準:
在太陽能光熱應用中,屋頂集中集熱式系統400元/㎡,陽臺或墻面壁掛式系統600元/㎡;土壤源熱泵應用:50元/㎡;水源熱泵應用:40元/㎡;地源熱泵太陽能一體化集成技術應用65元/㎡;太陽能采暖空調: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