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蘇省建設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各民用建筑從戰略和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重視并推進江蘇省的建筑節能工作,全面建設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2006年9月1日,江蘇正式施行新編制的《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強制規定“新建住宅宜采用集中式太陽能熱水器配置系統。
2006年9月5日,江蘇省建設廳、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印發《江蘇省“十一五”建筑節能發展規劃》,重點強調了發展太陽能的各項規劃與措施。
2007年11月13日,江蘇省建設廳下發《關于加強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和管理的通知》,重點強調了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戰略意義與經濟意義,為江蘇省推行強制安裝政策奠定基礎。
2007年12月31日,江蘇省建設廳下發《關于組織開展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標準宣貫活動的通知》,進一步宣貫太陽能熱水器與建筑一體化各項實施標準。
2008年1月1日,江蘇省出臺地方行政法規,要求城鎮區域內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須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江蘇各地迅速行動起來,包括設計、審圖、施工、質量檢查有關部門以及地產開發商,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都嚴格執行政府強制使用太陽能熱水器的規定。
2008年12月28日,江蘇省建設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和管理的通知》,進一步統一認識,落實管理責任;正確把握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應用的有關要求;加強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應用管理與質量控制;研究完善太陽能熱水系統維護保修制度;完善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措施等5個方面推動江蘇省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發展。2009年,江蘇出臺了《建筑節能管理辦法》,明確太陽能強制安裝政策和辦法。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及江蘇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和管理的通知》的精神,規范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引導太陽能產品技術進步,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站、江蘇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中心等單位編制了《江蘇省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站和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組織有關單位,根據江蘇省建設廳要求共同對《住宅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設計、安裝與驗收規程》DGJ32/TJ08—2005進行了全面修訂,并將其更名為《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安裝與驗收規范》。批準該《規范》為江蘇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號為DGJ32/J08—2008,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2010年9月8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規程》的公告。
作者:傅強、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