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太陽城’,目前沒有明確的概念。要建設‘太陽城’首先要對它有一個定義。目前,我還沒有看到有關‘太陽城’的明確定義。‘太陽城’只是一種通俗的叫法,我理解真正的‘太陽城’應該是新能源城市,而不是機械地只是發展太陽能。”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對記者說。
一旦城市的發展目標和方向確定了,就決定了這個城市未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發展,包括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城市規劃建設、社會生活等等。定位不合理、目標不科學,必然會造成大量的浪費,影響到整個城市的未來命運。“太陽城”也不例外。我國有600多個城市,什么樣的城市才適合建設“太陽城”?建設“太陽城”應當具備什么樣的條件?
對此,孟憲淦認為應該具備3個條件:一是擁有豐富的太陽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資源;二是當地有一定的發展太陽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基礎,如技術、產業、人才等方面的優勢;三是地方政府對能源結構調整、節能減排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比較重視,有積極性,愿意從政策、財政、城市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孟憲淦說:“起碼符合這幾個條件:才可以將其作為新能源城市來發展,或者通俗地將其稱為‘太陽城’。”
對于“太陽城”定義不明確的現狀,孟憲淦認為,首先要對“太陽城”展開深入的研究,對其定義進行科學評估,并從政策、產業、市場、能源結構等各方面形成一定的量化標準。
“目前正是缺乏這樣的指標,所以無法判斷和評估一個城市是不是‘太陽城’。”孟憲淦說。
不能把“太陽城”當作形象工程
對于當前“太陽城”的建設熱潮,孟憲淦最擔心的是地方把其當作形象工程。他說:“以為建設幾個大型的項目就是‘太陽城’,這是對‘太陽城’最狹隘的理解。真正的‘太陽城’,是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當地的能源結構中占一定的比例,對當地節能減排有貢獻。”
以敦煌為例,敦煌擁有豐富的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有比較好的新能源工作基礎,而且太陽能發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近日,《敦煌新能源城市發展規劃》已順利通過專家評審,并獲得國家審核批準,這也是國內首個新能源城市發展規劃。根據規劃,到2015年,敦煌以太陽能、風能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開發量要達到220.42萬噸標準煤,達到屆時敦煌市預測能源消費總量77.7萬噸標準煤的近3倍,而其中1/4來自于太陽能。
孟憲淦分析,這就意味著未來敦煌可再生能源電力不僅能滿足敦煌本地的電力消費,還可實現向外年輸出60億千瓦的綠色電力。
在另一個較早提出建設“太陽城”戰略的城市――山東德州的“太陽谷”里,太陽能在能源結構中所占的比例達到了90%。
孟憲淦認為,太陽能在當地能源結構的比例至少在10%~15%以上才能被稱為名副其實的“太陽城”。
據有關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8.3%左右,比例很少,而且其中大部分是來自于水力和核能,風能和太陽能占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
只生產不應用不算“太陽城”
從有關資料分析,目前提出建設“太陽城”的城市大多擁有一定的太陽能產業基礎、有全國甚至世界一流的企業。江蘇無錫聚集了以世界光伏龍頭企業尚德公司為主的30多家光伏企業,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產能占全國50%以上,產業規模在我國是第一。河北保定是我國最大的太陽能光伏設備生產基地,擁有光伏設備制造企業40多家。河北邢臺規劃建設了20平方公里的新能源產業基地,引入16個光伏新能源項目落戶,總投資達58億元。山東德州形成了以太陽能熱水器為主,集真空集熱管、太陽能電池組件、光伏發電系統、太陽能照明系統、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等綜合的產業鏈,形成了皇明、億佳能等一批骨干企業。
孟憲淦指出:“不但要有太陽能產業,還要有應用。只有大企業是不行的,如果只生產、不應用,就不能稱其為‘太陽城’。因為雖然發展太陽能產業推動了當地經濟發展、創造了稅收,但是在太陽能生產的過程中會消耗當地的自然資源,產生碳排放,污染環境。我國太陽能電池的產量一年可達1000萬千瓦,但是在太陽能的應用方面,幾十年來累積應用才達80萬千瓦。大部分太陽能電池都出口了,但是在中國發展太陽能制造業用的卻是我們的能源、資源和勞動力。”
對此,孟憲淦強調,發展“太陽城”關鍵是應用,關鍵是在當地能源結構中有一部分是來自清潔能源。“太陽城”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從當地經濟結構、能源結構、能源消費等方面都要考慮到太陽能的應用,如在建筑領域里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等。“太陽城”也不是示范項目,要突出其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給人們生活帶來的變化,突出綠色能源對當地經濟發展起到的作用,突出人與環境的和諧統一。